丘福隆
1970年前後,海內外華僑除提供資金與商機外,亦協助解決許多國際間語文上、技術上、觀念上的落差問題,使台灣的經濟能與國際經濟接軌,讓台灣的商業潛力更為發揮。特別是有些海外華僑與留學生,直接投入軟硬體建設行列,促成經濟加速起飛。
1989年大陸發生六四事件,起步不久成效不彰的經濟改革開放遭到國際背棄或杯葛,只有些許仍具愛心的華僑還提供一些來自外方的協助。然而,也正因為有六四的教訓,使得大陸當局採取較為保守穩重的改革方式,也儘量參考海內外華僑的意見以及借助他們的力量。
在守住(1)必須利大於弊,(2)內部達成共識,(3)選擇適當時機的三大原則下,大陸於1999年和美國達成進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協議。隨後立即鼓勵全球華人到大陸發揮所長、開拓產業、創造商機,從而建立起華人經濟防線,防止強悍兇霸的帝國資本勢力打穿大陸經濟體系,使中國淪為經濟次殖民地而難以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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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大陸當局在僑胞建議與奔走支持下,(1)提出邀請李登輝以台灣政治最高領導人身份訪問大陸,促成辜汪第二次會晤;(2)鼓勵兩岸培養雙贏作為,強調臺灣與大陸都是中國的一部分;(3)亞洲金融風暴後努力維持人民幣不貶值,促成產業界逐步提高競爭力,從而獲得較為合理的利潤;(4)以開明開放的態度與美國政府溝通,協助美國渡過經濟難關,並因此維持美國社會安定;(5)堅持顧全大局為重的原則,理性處理美國導彈炸射中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以及海南島上空中美撞機等事件;(6)提倡儒學文化,以儒家教義取代共產主義來凝聚民眾共識。因此,過去20多年來中美關係歷經艱難險巇,終能逢兇化吉轉危為安,使大陸的經濟得以不間斷地發展,因而厚植國家實力。
縱然如此,海峽兩岸直至最近因政令法規與政治現實而不能直接通商,以致海外僑商乃成仲介兩岸經貿合作的重要成員。亦因此,嚴重的僑商受害事件時有所聞,甚值兩岸當局檢討改進。茲舉下列兩例說明。
實例一:一位台灣留美傑出科學家於1984年在美國創立一家生物醫學公司,確具實效的合成肽口蹄疫疫苗為其多項發明產品之一。該美國公司於1999年以技術與台灣官方投資成立子公司,因此在台灣的子公司擁有合成肽口蹄疫疫苗的全球市場權利。由於當年海峽兩岸不能直接做生意,故台灣子公司委託美國母公司開拓大陸市場。於是美國母公司於2000年在上海成立分公司,代為開發全球最大的大陸豬口蹄疫疫苗市場。不幸的是,於2004年才以資金入股的中方投資者在2006年利用「中資須佔股中外合資企業50%以上」的規定,在資金尚未全數到位前,竟然以「暫先符合應付政府申報程序」為由,誘騙美國母公司簽下「中方資金已到位且佔股51%」的文件,事後則否認硬賴,既不補足資金也不履行任何先前協議。更扯的是,中方投資者又另行成立小公司,以重金收買美國母公司派駐合資公司的技術團隊,盜用專利技術與獨家商業秘方以製造疫苗產品出售逾8億人民幣,並賴稱美國母公司技術没有到位而剝奪其股權與技術使用金。因此,美國母公司以及有台灣官方投資的子公司均蒙受重大損失。目前該案的侵權者與竊秘者雖然因科學證據確鑿而受過刑事拘禁處分,民事賠償的訴訟則尚在進行中。
實例二:一位大陸留美的創業者在加州做高爾夫球具生意。他在1998年為台灣南部一家高爾夫球具業者找到一家有大陸軍方材料研究所背景的高爾夫球頭製造者,因而解決了材質上、技術上以及財務上的嚴峻危機。台灣業者的營業額因此由1998年的5千萬美元暴增至2007年的兩億多美元;大陸的球頭製造者業績亦由1998年的6萬美元猛增至2006年的5千萬美元。由於當年兩岸商業無合法往來管道,大都憑彼此信任與作業方式來控制錢貨交易,居間仲介的華商也往往難以簽構嚴密週全的商業協定。因此之故,2005年台灣南部業者夥同大陸製造者趁在深圳擴廠之便,改頭換面以某些理由停止對加州華商支付佣金。表面上這是一件三國難管的無厘頭跨國商業糾紛,但加州法庭認為這是一件外國廠商共同欺負美商的案件,於是斷然受理。雖然該訴訟目前暫告一段落,爾後還有可能再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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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保護主義今後必定更為昌盛,科技實力與品牌價值乃各國全力以赴的重點要項。「先而共產貪污,再而侵佔獨吞」的商業發展模式勢將不容於國際社會。須知,舊世代的華僑為革命建國之母,現世代的華僑則為促進經濟現代化的莫大貢獻者。兩岸當局務必認識華僑同胞的科技與經濟實力以及不太計較回報的愛心,用心維護智慧產權以建立互信互動,使高科技產業交流升級,落實公平司法程序並嚴懲貪污詐騙以樹立司法威信,從而結合海內外力量打造生機昂然的經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