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飛Trophy/體育歸政治、政治龜孫子

▲▼台中市長林佳龍針對東亞青奧遭取消主辦權,表示將盡速提出申復,捍衛選手權益。(圖/記者李忠憲攝)

▲東亞青奧遭取消主辦權,台中市長林佳龍針將提出申復。(圖/記者李忠憲攝)

2019台中東亞青年運動會,24日早上確定被賽事的品牌持有者—東亞奧林匹克理事會(East Asian Olympic Committee,EAOC),以一場臨時會議的決議拔除主辦權。

東亞奧林匹克理事會(EAOC)認為主辦都市以及政府當局,並沒有壓制我國民間尋求於2020東京奧運正名的聲浪。這件事情勢必在國內激起一陣漣漪,中國的步步進逼亦擺在眼前,此時不該責怪國內任何人,而是在這土地的每一份子同仇敵愾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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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為何EAOC選擇用此理由下手?到底「奧會模式」的適用範圍有多大呢?有些專業術語必須先講清楚:

———————名詞解釋開始———————

一、東亞青年運動會(East Asian Youth Games, EAYG),是EAOC著眼於東亞運已無法吸引高端選手參賽、利基逐屆下滑的改制成果,台中原本預定辦第一屆、蒙古烏蘭巴托辦2023年的第二屆。

二、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簡稱「亞奧理事會」(Olympic Council of Asia,OCA),即為亞運的品牌持有者。其下分為五大區—東亞、東南亞、中亞、西亞、南亞,各區有一個分區理事會,也有屬於自己的賽事,就像 EAOC 之於東亞青。同時,OCA是隸屬國際奧會(IOC)的洲際組織,因此台中東亞青原本會是台灣第一個「正牌」奧會體系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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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灣人常搞混以前辦過的各類綜合性國際賽,包括:

1.世界運動會,為國際世界運動總會IWGA的賽事,以辦理非當屆奧運賽項為主。
2.聽障運動會(聽奧),為國際聽障運動總會CISS的賽事,專為聽障人士舉辦。
3.世大運,為國際大學運動總會FISU的賽事,專為持有大學學籍的人士舉辦。

很重要:以上三者不隸屬於IOC之下,跟IOC是對等平行,但跟IOC彼此承認,除簽署備忘錄合作之外,都承認《奧林匹克憲章》、認同「奧林匹克精神」,願意遵循「奧林匹克活動(Olympic Movement)」規範。此點源自《奧林匹克憲章》第5點所述:

「凡認同《奧林匹克憲章》之組織、運動員與其他個人,在國際奧會管轄下所舉辦的活動,均包括於奧林匹克活動之範疇。判斷其是否屬於奧林匹克活動之標準,為其是否獲得國際奧會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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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組成奧林匹克活動的三個核心元素,為「國際奧會(IOC)」、「各單項運動國際總會(IFs;譬如FIFA)」以及「各國奧會(NOCs;譬如種花奧會)」。尤其「各單項運動國際總會」,凡經 國際奧會 IOC 承認者,經《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必須「奉行推展奧林匹克活動」。

五、《洛桑協議》為中華民國政府與國際奧會(IOC)在1981年簽署之「確認中華奧會的新名稱、會旗、會徽為中華台北,使中華奧會得以和其它國家奧會擁有相等權利,並參與各單項國際運動總會」之協議,因為1979年IOC於名古屋舉行的執委會議,否定「兩個中國奧會」的存在、逕行要求我方改名,經向洛桑地方法院上訴後得以確保「中國意識於名稱內之存續」,為當時政府意識形態下的產物。

———————名詞解釋完畢———————

台中為何被東亞奧林匹克理事會EAOC用「正名公投」理由拔除主辦權呢?

先不討論國內即將到來的大選,以及兩岸政治角力的狀況,我們從「賽事載體」來說明。

非當屆奧運賽項的世運、聽障專屬的聽奧,或者剛逝世(X)舉辦(O)滿一周年的世大運,他們比的賽項都符合「奧林匹克活動」範疇,等同賽會的所有項目,都是以「奧林匹克運動」為賽事載體。部分賽事項目會計算該項目的世界排名(譬如世界羽總BWF),有些則不會(譬如FIFA)。不過都有個共通點—以足球為例,聽奧、世大運的裁判,都是FIFA出的、持有FIFA執照。憑什麼CISS、FISU可以叫FIFA出人?因為CISS、FISU承認《奧林匹克憲章》,從事的是「奧林匹克運動」,基於「奉行推展奧林匹克活動」,因此 FIFA 得出人支援。

如果CISS、FISU不承認《奧林匹克憲章》,不是不能比足球,找個拿CTFA裁判執照的也能判決,只是 FIFA 不會認證這是一場國際賽事,等同失去這個賽會的「市場存在意義」與「商業價值」,甚至是最基本的「被承認效力」與「技術支援」。

那麼,《洛桑協議》的影響範疇竟大到連CISS、FISU都得叫我們用中華台北?

論法理,協議只是我國跟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的事情,但因為前述《奧林匹克憲章》的影響力,以及全世界9成以上的運動項目,都是「奧林匹克運動」,所以晚於IOC成立的各個國際運動組織,因為「怕.jpg」─ 怕被公幹、怕被排擠、怕失去話語權跟市場,加上當時的國際政治情勢,所以同步跟我國政府立定「屬於自己的洛桑協議」,形式不同而已。

以我國加入FISU為例,時間是簽定協議後的1987年,所以我國出賽的名稱共識,直接包含在入會合約內,當時我國政府還求之不得能有Chinese之稱。

所以《洛桑協議》當今看來很蠢,而且是前人造下的餘孽,但比拳頭大小的國際政治社會,會先用「這是你願意簽的協定(Agreement),不是我逼你簽的條約(Treaty),自己現在要片面撕毀,你以為你是誰?」來做為塘塞之詞,更枉論直接隸屬IOC體系內的東亞奧林匹克理事會EAOC。

很明顯,這次事件只是目前東亞政治棋局中的一步而已。

可能是藉機炒作,來分散中國內部即將到來的「北戴河會議」的政治壓力(即對岸政治派系之間對於習大大的鬥爭,本文不多贅述。),亦可能分散最近的「疫苗風波」,心中理由為何,只有中國跟東亞奧林匹克理事會 EAOC 高層自己知道。不過 EAOC 執委多數中國人是事實,中國每年輸出眾多放洋、涉入國際運動政治圈的運動管理人才,已是國際運動政治常態,運動能影響多大?看看剛結束的 FIFA 世界盃就知道。

最後,請各位不要因此,便直接去否定「東京奧運正名運動」的合適性。

如果你認同自己的家鄉、這塊土地,不管是中華民國或台灣,只要不是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者,都希望我們出賽的名稱,可以相對名正言順。只是,當今國際政經大局,中美(東方、西方)爭霸態勢明顯,任何事件都可能被拿來當作棋盤上的棋子、任大國操弄。

現在應有:
一群體育人覺得政客跟獨派跟正名可憎
獨派覺得統派可憎
統派覺得台灣主體性可憎
鄉民覺得政府可憎
政府覺得世界可憎

然後大家憎恨來憎恨去,散沙繼續散沙,如果是這樣,那真的中對岸的招了。

「體育歸政治、政治龜孫子」,只要多點人理解此事,我們一起前進在當世闖出新道路的可能性,就會日漸增加,如何讓理想成為現實,有勞所有人在各自行業努力、一起討論思辯、一起互相關懷找出解答,這解答不會很快產生,但至少可以為我們的下一代,發想更多的可能性與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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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rophy Network拓飛文化,從體育產業著手,企圖翻轉台灣足球的熱血青年,創辦台灣第一本以本土角度出發的足球雜誌《衝啊臺灣》。本文轉載自Trophy Network拓飛文化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