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教?免學費?.

傅延文

本文想表達的是兩個問題,一個是十二年國教,臺灣有需要嗎?另一個是,即便十二年國教,那有必要全面免學費嗎?

壹、十二年國教,臺灣有需要?

國小、國中的階段應已教導身為一個國民應具備的基本知識,學生是否要再續唸高中職,應有自我選擇的權利。有些人國中唸完後,不想再被關在教室裡,而有意從事學徒,學習一技之長,直接踏入社會。這有何不可?難道唸完高中職後在人品及學識上就真的有比較『高尚』? 我想答案是否定的,況且日後有的是回流教育還是可以回到學校繼續進修。所以十二年國教,似乎沒有這麼的必要。除非技職教育能夠做得很紮實,否則十二年國教, 只是換湯不換藥,還更進一步的加重國庫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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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育準備好了?

先不論十二年國教的理念是什麼,問問從最基礎的國中小教育,品德教育有做好嗎?教學品質有提升嗎?在品德教育上,很多老師都還抱持著自以為是的價值觀,甚至從根本上就有歧視,在教導學生時,只有一味的指責和情緒。在學科方面,也難以讓學生提起學習興趣,有的學生會到補習班學習,對於學校教育不屑一顧。有的學生乾脆自我放棄,在學習上難有成就感,只好往其它方向尋求認同,只怕誤入歧途。結果學校還是只有把問題任其延後到下一個階段去,交給大學、社會、矯正機關去處理了。

那麼家庭教育?

當然,學生在學校的時間也就只有那八、九小時,其餘的時間都不在學校的掌控中,只能仰賴家庭教育的功能。而我們可以從一般生活環境中觀察到,許多家長的本身就是個不及格的公民,例如道路上標識著行人禁止穿越,照樣穿越;禁止吸煙,照樣在孩子面前吸菸,同時也讓孩子們吸二手菸;寫著禁止隨處丟棄垃圾,吃完東西照樣往地上丟;所有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依然騎著腳踏車或機車我行我素的逆向行駛;還有許許多多的像是隨地吐痰、賭博、施暴、言語暴力等缺乏公德心與尊重他人的行為,以至於孩子有樣學樣,帶到學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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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的公民素養一直是個問題,政府的法律制定也常常有疑義的地方,不是立法漏洞、要不就是矛盾或是罰責不相當,且公權力執行不足甚至是不公平,導致公民素養一直難以提升。

例如:噪音車越來越多,但政府拿不出辦法。酒醉駕車與公共危險案件量逐年上升,刑罰依然不痛不養。政府規定汽車、機車在道路上不得講電話等類似設備,除非是停在熄火停在路邊,其目的是要用路人專心於道路狀況,但若是看書或是看廣告傳單以及聽隨身聽呢?是否也應該要有相同的規範,否則增訂本文規定顯然理由不夠充份。

若交通法規規範了汽車、機車,那麼也是在道路行駛的自行車、電動車,是否也應當適用所有的交通規則。否則,哪有自行車可以逆向、隨意遵守號誌,電動車可以不用駕照、安全帽的道理?

此外,還有竊盜罪的構成要件,就現行通說而言,『使用竊盜』不成罪,但法律具有維持社會秩序的功能,『使用竊盜』仍應有相對應的處罰,否則,誰都可以說,只是『借來用用』,但個人權益仍然受到侵害,此風不可長。因此,另立刑罰相對較輕的條文是一比較適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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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言之,對於成人而言,應先從法律規範開始,進而配合學校教育,大人與小孩一同養成良好的公民素質。品德教育做得好,學識教育沒煩惱。因為,品德好,人就會有積極向上的心,自然而然就會學習,所習得的知識,也會用在正當的地方,如此一來,臺灣還能不強盛、不團結嗎?

貳、高中職全面免學費?

政府既然認為未來所有國民都應具備高中以上的學歷,那麼也意含著,不會讓任何一位學生因為經濟問題而無法升學,因此,全面免學費顯然是十二年國教最大的課題之一。不然,國庫要如何支應如此龐大的支出?

筆者認為,如果政府執意讓高中職免學費,以符教育正義,那麼應當先取消對於公立大學的學費補助。由於高等教育的對象是已接近成年人的大學生及研究生,接受高等教育是自我投資,應由學生自行負擔,國家不宜補助學費,而且國家補助的結果,是造成公私大學在競爭上的不平等,反成為台灣高等教育發展的阻力。對於公立大學的學費補助是不必要的。

換言之,就義務教育而言,政府全面補助學費,是有其符合教育正義的意涵,因為政府有義務讓所有國民都能接受相當的教育。至於非義務教育的大學、研究所,應由學生自行負擔,政府則是站在激勵者的角色,獎勵優秀的學生、學校及學者,而不是全面補助公立大學學費,否則這對於其他私校學生或納稅人而言,又何其公平?

總言之,十二年國教對於國家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賭注,其耗費不貲,筆者所言,就如同螞蟻的聲音般的渺小,只是希望政府在任何一件政策時,都能顧慮到其他國人的感受和公平性,考慮周詳,切勿濫開支票,而恣意的往錯誤、浪費資源的方向前進。

●作者傅延文,碩,航空業,曾任中正大學哲學所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執行秘書。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