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洪昇廷(台大公衛碩士生)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從四月底華航諾特富飯店爆發後,開始肆虐臺灣,接踵而至的萬華茶室及獅子會長群聚事件,讓壓在茶壺裡的風暴瞬間爆開。歸功於雙北地區緊急設置篩檢站,讓應該存在於社區中傳播已久病毒,可以快速地被找出來,這是過往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一直不願承認的社區傳播,事實證明早已發生。另外,雙北地區亦優先於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進入三級警戒,各級學校停止上課,使得民眾間接觸的機會先降低到最低限度。
然而,只有進入三級警戒,限制民眾活動,以及民眾更自主地加強防護措施,或許可以壓制這波來得又快又急的疫情,但是長遠而言,目前的防疫政策又可以撐多久呢?民生經濟停擺、藝文活動暫停、實體課程停止,民怨這股壓力鍋不斷加壓,終有炸鍋的一天。而根據各地方縣市首長,以及專家學者的建議,疫苗才是預防未來疫情的解方。的確針對目前的疫情,疫苗並非治標之效,而是未來治本之責,各界在呼籲中央政府盡快將我國疫苗籌備到位的同時,亦持續進行目前的防疫措施,兩者並不衝突,但是民眾看到指揮中心的回應,除了灰心之外,實在難有其他期待之心。
世界各國目前打了十幾億劑量的新冠肺炎疫苗,現有市面上有WHO緊急使用授權(EUA)的疫苗有5~6款。而緊急使用授權(EUA)是現正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獲得完全核准之前即刻提供能拯救生命的醫療產品,EUA亦不影響疫苗研發,所有疫苗仍須進行臨床I期至III期試驗,在完成III期試驗或是III期試驗期中分析數據即可申請EUA。現今市面上的疫苗,包含BNT疫苗、Moderna疫苗、AZ疫苗及嬌生疫苗,皆尚未完全完成III期試驗,但是以III期試驗期中分析數據通過EUA。因此說國外疫苗於「第II期試驗後緊急授權使用」這句話雖然沒有錯誤,但會讓民眾誤解國外疫苗都沒有進行第III期試驗,或是進行第III期試驗後還沒有任何結果,單憑第II期試驗結果就取得EUA。這樣的解讀是不正確的,因為他們已經有第III期試驗的期中報告,證明大規模人數的初步預防效果及安全性了。
以下為較正確的描述方式:
1. 國外疫苗:「完成第II期試驗,目前正在進行第III期試驗」以及「根據第III期試驗部分結果(期中結果)獲得緊急授權」。
2. 國產疫苗:「完成第I期試驗,目前正在進行第II期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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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昇廷,台大公衛碩士生。此文為讀者投稿。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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