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牛症釋疑

丘福隆

食品安全不是政治議題,更不是選舉議題。但是,進口美國牛肉的協議卻因政客拍板把關的緣故,造成官員只管簽約,百姓必須各自保命的嚴重問題。

在拿不出科學數據,又無實際證例的支持下,決策官員當然無法說服人民進口牛肉的安全性,也沒有能力與美國談判對手爭執商議。若就此遂行立法或修法,必也徒勞無功自我安慰而已。

基本上,我國鑑識檢驗狂牛症的經驗與能力非常有限,也不具有研究狂牛症的優良條件。因此,官方對大量進口的牛肉沒有適當的把關設備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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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進黨主政期間曾經先後兩度進口美國牛肉。由於國民黨的強勢監督與反對,以及人民對狂牛症的恐懼,阿扁政府致力於徵詢專家學者意見,討論對策,確實做到為民把關的地步。馬政府上台後政治掛帥,沒有承傳過去的經驗,也不徵詢這些專家學者過來人,反而使他們站在對立的立場發言。這種否定與剷除過去成就的政權轉移方式,無法建成萬丈高樓。

尤有甚者,馬政府把「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競選口號實質化,同時誤認為黨主席有立委參選人的提名權,故國民黨立委與立法院已在掌控之中,不必凡事向立委徵詢,以致政治由「眾人之事」變成「當選者之事」,不但無法糾合人才眾志成城,連緩衝退路都自行斷絕。如今反對黨得理不讓人,堅持「美牛不禁,一切免談」,癱瘓立法院議事一個多月,因為人民會把這筆帳記在執政者無能之上。如今執政黨除了進行政治喊話與運作外,進退兩難無計可施,給予反對黨借機操作公投的政治大反攻機會。

就目前所知,導致狂牛症的因子是「普里昂變性蛋白」。它可以由食物傳給牛,再傳給人。這種變性的普里昂蛋白可以使正常的普里昂蛋白跟著變性,造成連續性的感染反應。因為「普里昂變性蛋白」無法用高溫殺滅,且患者得病後因無藥可醫而死亡,故相當駭人。

牛是草食動物,吃草長大天經地義。唯利是圖的人類為了增加利潤,竟然把屠宰場廢棄的動物血骨肉做成飼料添加物餵牛。背離自然必遭天譴,牛隻吃肉使得普里昂變性蛋白」得以在牛群中擴散蔓延。1986年英國首次發現狂牛症。1993年初達到高峰,每星期便出現一千頭狂牛。2000年時,總共發現十八萬頭狂牛,受感染的牛則可能達一百萬頭。於2003年底,因吃狂牛肉而患狂牛症的人類(新型庫賈氏症)全球共計1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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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強力制止狂牛症蔓延,主要疫區英國在1996至1999年間大量屠殺坑埋五百萬頭卅月齡以上的牛隻。同時,1997年起禁止使用動物做成的飼料餵牛。此後,全球的狂牛數量從2000年的一千五百頭急速降至2009年的18頭。至於人類感染狂牛症,從2004到2009年全球增加64人。因此,多數專家學者相信,十年之內狂牛症將會絕跡。在美國方面,2003年發現一頭在2001年由加拿大進入美國的發病狂牛;2005及2006年又各別發現一頭10和12歲的發病老牛。至於人類狂牛症,美國從未發現本土感染的病例。

美國農業部(USDA)、國家衛生健康研究院(NIH)、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CDC),以及食品及藥物管理署(FDA)在十多年前便已建立起防止狂牛症及其衍生病害的辦法與聯合防禦機制。特別是原先不管肉類食品的食品及藥物管理署在1997年進場,全面禁止哺乳類的組織被製成飼料餵牛及其他口蹄類動物,並且嚴格管控飼料製作過程,使得「普里昂變性蛋白」不能再回轉到任何牛隻體內滋生,從而切斷可能尚在潛伏期的狂牛症及其惡性循環。

「普里昂蛋白」是神經細胞表面的蛋白,但是它的生理功能、如何轉變為致命性的變性蛋白,以及如何使腦部海綿空洞化均不為人知。特別是(1)「普里昂變性蛋白」如何通過消化系統進入腦部?(2)變性的普里昂如何感染正常的普里昂使其變性?一直都沒有令人信服的解釋。因此,迄今人們對狂牛症的治療完全無能為力。

然而,如果運用我們對血液中「補體第九號蛋白」的知識來解釋「普里昂蛋白」,則會有融會貫通的效果。因為兩者都可穿附細胞膜;兩者都是可與雙價金屬離子結合的蛋白;兩者都好比「變形金剛玩具」一般,經過扭動折疊之後可以變換成截然不同的型態(變性),而且這變性後的蛋白好比「樂高積木玩具」一般,會互相積聚在一起,形成堅強牢固的大蛋白聚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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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聚合物的蛋白鏈排列結構緊密牢固,形成環束狀,以致不會被高溫殺滅、不能用離子肥皂加上還原劑將之分解,也令酵素無從下手將之酶解。至於「變性與感染」的發生過程,大概與「普里昂蛋白」所含帶的五個雙價金屬離子有關,一則金屬離子的體積很小,容易轉移陣地,二則「普里昂蛋白」在變性時可以放出多個雙價金屬離子,產生多方連鎖反應,直到「普里昂蛋白」用盡或濃度太低時才停止。這些新知可以啟發未來對狂牛症的治療方法。

綜合上述可知,以美國人進食牛肉的標準進口美國牛肉不會危害國人的安全。尤其是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署(FDA)最近特別採取嶄新的「積極主動及制禦性規範原則」(Proactive and Preemptive Regulatory Approach),提高食品的產、製、銷管控與批號可追查性,藉此確保產品品質、防止疫疾病、維護消費者信心,以及保護消費者的健康。若在我國進口之前先行解凍牛肉檢測,非但查不出結果且徒增成本,品質反而會變敗而產生危害生命的病毒素。其他實際上不可行或本身沒把關能力與設備的阻絕方法或設想,沒有科學根據有如隔靴搔癢,亦都應予放棄。

基本上,政府務必為國家人民把守「進口買主」的權益,諸如:(1)卅月以下牛齡的產品才准進口。(2)腦部檢驗正常且其他部位組織測不出「普里昂變性蛋白」牛隻的絞肉與內臟才准進口。(3)製造廠家必須由我方依其所提文件查廠認可,以後定期複查,且每批進口文件齊全,可供批號追查。(4)文件造偽或與實不符必須賠償。(5)品質不符或製作發生問題時,製造者及賣方應在第一時間告知我方共同協商解決,經費由製造者與賣方負責。(6)簽定法律糾紛時的仲裁機構、鑑定標準,以及賠償方式。(7)根據科學新知與確實證據,雙方可以共同協商修改進口議定書。

國際協商不僅是你來我往爭取表面上的利益,它還應負有達成潛在與實際的長期效益。例如,根據美國疾病預防及管制中心(CDC)的報告,美國在2008年內發生八千七百萬起與食物有關的病例,其中卅一萬一千人住院,五千七百人死亡。此外,今年11月因為牛絞肉帶大腸菌,有26人發病2人死亡,所以回收四十五萬磅問題牛肉。由此可見,食品無所謂百分之百的安全性,我們可以據此向美國爭取瞭解進口牛肉的品質管制與檢測驗放的工作,藉此提高我國在這方面的經驗與能力。又例如,聯合國的食品與農業組織(FAO)在今年11月提出全球氣候變化影響食品中的帶菌情況與疾病的發生,對食品安全性有嚴峻的影響。再者,日本、南韓,以及大陸在今年11月共同簽署一項食品安全備忘錄,藉以

除去食品貿易障礙以及維護消費者健康。因此,我們可以在互助共利的基礎上,就進口牛肉與美國簽訂食品安全的協議或備忘錄。再例如:2004年首度發現第二類型的狂牛症,其生物化學特徵竟然與「典型庫賈氏症」類似。因此,科學界懷疑,過去一向認為因老化或偶發性所造成的「典型庫賈氏症」可能也是因吃狂牛肉而引起。若此事得到證實,牛肉的安全性會面臨新的挑戰。雖然這方面的發展不會改變人類吃牛肉的習慣,但是我國卻可藉此增加牛肉進口買主的商議權力。

總之,凡事皆有利弊,只有在知己知彼的情況下才能創造出利大於弊的利基。目前馬政府準備進行所謂「府院一起承擔後果」的應對策略,實質上是用國民健康押寶以順應政策,完全沒有專業與宏觀的考量。依此情勢發展,若近期內美國發生一起新的狂牛症病例,政權轉移將勢所難免。

美國人民開車致死的機率比吸食毒品致死的機率還高。但是,車照開、毒品照禁。同樣地,我們是否願意讓美國牛肉進口必須是我們同意認可的決定。目前最大的問題在於:「我們的政府官員懂得如何糾合專業團隊,運用百般的國際法律、技巧、與膽識和美國談判對手繼續商議嗎?」執政者必須認清:人民最大,我們永遠不會被政府迫使在驚恐之中進食美國牛肉!(2009年12月198日寫於洛杉磯)

補記:12/31/2009

修改後的食品衛生管理法與美牛進口議定書相背,令美方不滿,我們應有下列之考量:

(一) 除了現實與國力外,美國人只相信「事實與科學證據」。
(二) 若拿不出事實,科學論證也有說服力,但必須是高於美方的科技與論證才有效。至於組團訪美絕對無效,亦難成行,因為美方不會助成無助於實現美牛輸台的空虛行動。
(三) 美牛輸台事關美國政經的衍生性與長期性策略及利益,且有高度的緊急性,事非小可,絕非單純的一般性國際貿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