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漢松
以「吊車尾」之姿擠進「十大惡人」之林,對霸氣十足,向來寧為雞首不為牛後的大老而言,實在五味雜陳吧?!難怪遠雄的趙董要砸大錢在各大平面媒體刊登廣告,試圖洗刷惡名;然不僅沒有達到預期正本清源、激濁揚清之效,反引爆一場「最強建商-趙藤雄」PK「最強無殼蝸牛-朱學恒」的『最惡』殊死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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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鬧的戰局VS.沉悶的台灣,或有看頭。唯苦民所苦、為民興利才是全民最大的企盼,觀戰之餘也才不失本義。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96~102年的統計資料顯示 : 房屋漏水問題,始終持續高居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的第1名!
建築的惡霸實非漏水莫屬。民眾不但被買房壓的喘不過氣來,更飽受漏水之苦,這種雪上加霜的切身之痛,無怪乎對建商潛藏諸多不滿,所以一句不經意脫口出的話語,就成了爆點並難以平熄怒火。
報章媒體經常大篇幅報導遠雄集團對引進新科技不遺餘力,例如:未來城、三能一雲二代宅等,強調將綠能、智能、性能融入住宅,以提昇住的品質。趙董也宣示把結構保固期拉長到30年,超越國家規範標準的15年,期讓客戶住得更安心。(據趙董的說明: 遠雄率先業界推出15年房屋品質結構保固的服務,現在成為國家規範的標準。)對此,筆者曾詢問一位營建友人的看法,他說的直白:家父幫人蓋房子三十多年,也經歷九二一大地震的考驗,還沒一棟倒過,倒是也還沒一棟迄今不滲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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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內政部的統計資料及營建友人的告白,似乎民眾引以為苦的房屋漏水問題,仍有待加強與突破! 而依照目前的法規,防水保固才1年。試想:一般家庭,一輩子省吃儉用大概只買得起一間房子,但卻只有短短1年的防水保固,實在不符比例原則;日本早在2000年即實施「住宅品質確保促進法」,明定新屋防水保固的期限是10年。何況連新車也多有10年的保固了,故亟待有心人士大破大立主動加以改進。
誠如,老子《道德經》: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為人之所惡,故幾於道。趙董如仿傚當年提高房屋結構保固期限的壯舉,把漏水的困擾,在新建之初就徹底的防治,並做好延長防水保固期限的服務,俾讓民眾在忍受高房價之苦,亦能享受高品質之樂。以上最迫切需要提昇的營建品質,如能確實達成,將是最大誠意的展現,亦是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更是登報四大聲明最具體的行動。
夫唯不爭,故無尤。做營建只管把施工做好,就是樂行善緣,自然與惡無緣。
●作者莊漢松,成大昶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策略長,曾任行政院公共建設督導會報技術組研究員,10億元以上重大統包工程計畫主持人。本文言論不代表《ETtoday新聞雲》 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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