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加倍靈修中心
高中生潑糞事件的後續發展顯然已經比事件本身更值得社會關注了。
一個人犯了錯,就已經道歉了,「還要怎樣」?
這是許多人心中難以理解的謎。
不只是年輕人,其實很多成人也是這麼想的!
22歲的曾同學向母親抱怨,都已經道歉了,大家還在講,所以離家出走,揚言自殺。
這個畫面我並不陌生,我兒子也有同感,我真的不知道他這個觀念哪裡來的,六年級的他說了好多次,「已經道歉了」,在他的認知裡,「道了歉就有理了」;基本上跟「一加一等於二」是一樣的真理,如果我已經道歉,你們還囉哩巴嗦,那就是你們欺人太甚」,要讓他知道「真正道歉的含義似乎相當困難」。
看起來;曾同學的感受我兒子非常了解,就是「委屈」。
從小我們不是都學過「人非聖賢」以及「知過能改」?
大家都會犯錯嘛,我又不是不認錯,我就照學校教的,錯了就認錯,為什麼「書上說」大家都會原諒你,結果卻不是這麼回事兒?
事情是這樣的,學校只說「犯錯」卻很難具體描述是哪一種錯,如果要把過錯依照情節輕重去教,那我們國小六年的時間就只夠讀一本書叫作「六法全書」,學校會清楚告訴你,就連殺人放火也有輕重之分,也會告訴你酒駕撞傷人跟撞死人有何不同(葉少爺就認為沒有人幫他上這一課),更會告訴你吵架的時候動口跟動手有何差別。
理論上;學校應該講得更清楚,「道歉只是第一步」,只是最基本的禮貌,唯一的作用就是讓對方知道你是一個人,不是畜生跟禽獸,至於你所造成的傷害該如何賠償或是彌補,那要看你造成的情況有多嚴重,你放一把火燒了一張課桌椅跟燒了整間學校都一樣要道歉,但是道歉完以後,整個社會當然會依照問題的嚴重性決定要不要繼續談論。
曾同學一直不明白,輿論之所以繼續延燒,是因為我們都很難想像,一個高中生怎麼會做這種事,這已經不是他一個人的事,他不是石頭蹦出來的,也不是搭太空船降落的,他是整個台灣教育制度跟社會教育出來的,我們明明成功地教育了絕大多數人不做這種事,怎會有「漏網之魚」?現在這隻魚還要鬧自殺?
●作者為愛加倍靈修中心,原文發表於愛加倍靈修中心,此文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各界的聲音與看法,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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