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鄭博守(技術人員)
頂新案的抵制上,臺大楊校長的發言犯了不少錯誤,基於筆者尚未釐清案情細項,僅就楊校長帶給社會最大的錯誤認知部分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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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校長楊泮池:「我不是學法律的,所以我不是很懂判決的根據是什麼,假如他判決的依據是因為這些有毒的東西可以經過科學方法精練,變成無毒的,這些有毒的東西,可以經科學方法精煉,可以變成無毒的?那我學科學的,好像沒有這回事,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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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校長,您說的科學與實際的科學看來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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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法官的判決依據在原料部分是:越南的畜牧業法規是病死豬直接焚毀,因此油源僅餘下『健康屠宰豬隻』。故檢方要主張病死豬流用,好歹是得去找出病死豬還蠻容易跑到越南市面上的證據。原料的認定是原料來源合乎食用性認知,並非以產品可不超標逆証原料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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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校長說不懂法律故不知判決之依據,假設了一個並非判決依據的條件來作為立論基礎,由於有明說自己不懂,所以可不計較其不做功課就。但楊校長在立論根據上,主張自身是學科學的,就該對其主張負上專業者的社會責任:『內容別明顯錯誤以致誤導社會大眾』。
精練並不能去毒的發言有兩大顯著錯誤,而這兩大錯誤都在打擊科學訓練的扎實程度。一‧實際操作面:精鍊的意思很簡單,去除雜質與提煉精華,在學術上有同樣意義的動作大體上是『純化』。用大眾的語言來說:『留下想要留的,排除不想要的東西』就是純化、就是精練。浸淫科學多年者不可能不知道純化在幹嘛。
含毒之物,毒非爾所冀,純化時便會將其排除,我們或許會將此步驟特別稱為『去毒』。單單這種解釋當然無法服眾,我們來舉例,來舉與醫學同時又與油比較有關的例:植物油中的花生油有黃麴毒素的危險因子存在,製油過程中,除對原料有要求避免此污染外,精鍊過程中亦會減少黃麴毒素,若精練過程是無法去毒的,看來黃麴毒素不是毒了。而若舉醫學相關,加熱就會因蛋白質變性無法維持毒性的蛇毒又是啥呢,毒物的去除方式實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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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著來談楊校長發言的另一個面向:邏輯問題。您的主張是『精煉是不可能去毒的』。邏輯上立刻可以導出『既然只經過精鍊流程的產品無毒,那原料就無毒,因為精煉沒有去毒能力』頂新市面上純粹越南油源的商品,是通過檢驗標準,無毒的。那原料當然就沒毒了呢,楊校長您立刻做出了這樣的矛盾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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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原料有毒是你的立論基礎,但論證上你卻證明原料並沒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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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建中東海東校刊胡亂擷取校長對話栽贓已成社會笑柄,台大校長也想跟進嗎?東海東現在代稱是『讀解能力悲劇到不知道自己斷章取義』臺大要這個嗎,『連精練能去毒這種很基本的事都不知道的科學殿堂』。貴校有我國數一數二的食品科技研究所,先去問油品精練怎回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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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為了服務您的政治訴求:抵制頂新。而去歪曲科學的實際內容。
●作者鄭博守,技術人員。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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