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智賢
1. 肯亞詐騙集團的台灣人,現在變成最新的周子瑜,是台灣之光。我們的心,要為他們呼喊。台灣人如果不支持詐騙集團,好像沒什資格當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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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有一種天之驕子的特權,永恆的認為中國大陸的法律必須規定:凡台灣人犯罪,大陸無權審判。無論國際上怎麼處理,司法管權甚麼的,台灣是不管的。反正對台灣人,大陸是碰不得的,也無權處理。
台灣人是上等人,中國大陸是甚麼玩意兒?我們不理會全世界,只在乎台灣的邏輯。如同上次在菲律賓,從大陸手裡搶回來的詐騙犯。台灣的法官,這全球最奇妙的一群人類,無罪,輕判,甚至易科罰金,不過家常便飯。
在台灣的詐騙養成教育裡,分工細膩。你可以輕鬆從提供身分證做洗錢帳戶開始。你可以一步步從電話銷售開始,可以做車手,你可以穿上警察制服,真正上到被害人家門。不要嫌棄詐騙集團,這每一步,都需要專業的演技,都需要不要臉。無本生意,年輕人卻可以月入數十萬起跳,因為犯罪前景一片大好。
最重要的,是法官永遠站在你這一邊。沒有,有哪個詐騙犯,曾經被重判過?所以百業蕭條裡,詐騙業前仆後繼,新秀輩出,頭角崢嶸。台灣這個社會,竟然變成,人人接過詐騙電話,而習以為常。司法竟不會覺得,詐騙橫行,是不文明社會的表徵, 更不覺得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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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不是致力消弭詐騙這件事,而是年年花大筆預算,提醒人民小心詐騙。好像提醒人民,過馬路要小心一樣。台灣當然是犯罪天堂。但台灣專業製造,獨步全球的,豈止是詐騙集團?台灣整個社會真正鼓勵的,豈止是詐騙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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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對於毒品從業人員,台灣社會,也很支持。很久很久以前,我小時候,販毒可是死刑的。可是現在,販毒不過是輕罪一條。從用毒到賣毒,台灣鄉下,現在幾乎已被毒品攻佔。多少犯罪,毒品都是背後的因由。可是,誰在乎?我們可是把支持大麻合法的林昶佐,送去當立委了。
3.在台灣,像犯罪者行前教育朗朗上口的: 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喔不!在台灣,你殺三個四個五個,也不太可能判死刑。殺大人小孩嬰幼兒,都不會判死刑。只要你假裝懺悔,說一句我錯了,就叫作有教化之可能。只要你抄抄佛經,背背聖經,就沒有人敢判你死刑。
犯罪者內心的背景音樂是: 盡管殺好了。因為在廢死支持者的壓力下,已經幾乎沒有法官會判死刑了。千辛萬苦判的死刑 也可能被翻案。好不容易死刑定讞,也可能拖個五六七八年不執行。最後,人民投票,支持廢死的人,當選了總統。殺人,怎會有事 ?
4.但台灣最好的犯罪,是從政這條路。但你可要加入對的陣營。只要是綠營,貪汙,是沒人敢動你的。你可以用假發票報帳;你可以用特別費吃牛排;你可以一邊拿金主的錢,一邊用權力給他好處。你可以叫你的哥哥姊姊弟弟妹妹拿廠商的錢,你直接給他好處。
這些事,都是可以做的,都無罪,因為法官就是這判的。因為法官永遠站在你這一邊。所以你甚麼事都可以做,你都算很清廉。 誰動你,就是政治追殺,就是黨國餘孽。陳水扁就是明擺的標竿。貪汙十億起跳。就算汙了上百億又怎樣 ? 保外就醫,特赦,都是我們欠他的。為了不為難法官,「凡綠營貪汙無罪」,這才是民進黨現在該努力推動的立法。
5.當然了, 暴力佔領立法院,暴力佔領行政院, 通通無罪。衝撞中正一分局無罪。中研院長做甚麼事,當然都無罪。
6.在台灣,犯罪真是一門好生意。有志之士,怎會不全力以赴?肯亞的詐騙志士們,碰到不識趣的中國大陸,正等待我全國同胞全力營救。要趕快把他們從大陸的管轄權裡搶救回來。全台灣,不,全球還有更多人等著詐騙志士們詐騙,還有千千萬萬人的身家財產,等著詐騙志士去搜刮,還等著家破人亡。葉毓蘭這類嫉惡如仇者,乃我等公敵!
●作者黃智賢,作家、政治評論員,原文刊於「黃智賢世界」,已獲授權刊登。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