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政男
衛福部公布「十年長照計畫2.0」,預計在106年花費208億元投入長照。此金額規模固然是105年的4倍,成長不可謂不少,但與台灣需長照人口以及外國長照花費相較,只能算是斷腳的中度失能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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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自估106年需長照與需預防人口共計73.8萬人,那麼平均下來每人每天只能分得77元長照費用,這樣的金額能得到怎樣的服務?衛福部次長說,「不能用總金額除以總需求人數,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會使用」,意思是你這家長照商店最好不要生意太好,以免東西被搶光嗎?一面標榜要讓民眾「找得到、看得到、用得到」,卻又一面不希望太多人來用,豈非自相矛盾?
說穿了,就是因為每年208億的長照基金,或者以後的300-400億,根本不夠。須知有人寧願自己照顧而不申請公共長照,乃因現行長照太難用,未來如果真的好用,豈有不爭先恐後申請之理?
「錢太少」是蔡政府「十年長照2.0」的致命傷,於是只能做半套都不到的長照。衛福部公布的「十年長照2.0」經費需求表顯示,一半經費用來做居家服務,另外一半用來做日間照顧與預防服務,但機構照顧呢?住安養院沒有任何補助啊?幾乎是0。
「十年長照2.0」因為「錢太少」,只能把長照三區塊,也就是居家、日間與機構照顧,拿掉一大塊,只能做所謂的社區型長照。沒有機構照顧補助,不可能改善安養院照顧品質,而類似前陣子發生在新北的安養院大火,以及近年來頻傳的「照顧殺人」悲歌(因心力交瘁而殺死被照顧者)就難以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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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這是「斷腳的中度失能長照2.0」。原本的「十年長照1.0」是重度失能長照;2.0版好一點,但還是中度失能。
拿鄰近的長照大國日本來對照就更清楚。日本2014年的長照花費是日本GDP的1.58%,而台灣2016年的長照花費將只有台灣GDP的0.14%,即使未來一年花費300-400億,也僅達GDP的0.25%,連人家的五分之一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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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是不是認為,台灣的老人家不值得像其他國家一樣,花那麼多錢照顧晚年?
日本的長照經費,花在居家與日間照顧約五到六成,其他三到四成都是機構照顧花費。機構照顧有了長照補助,不必全靠民眾自費,才能改善照顧品質,比如設置小型溫馨的失智之家,或者雇用更多本國籍看護,讓都已失智的老人家不必跟外國人雞同鴨講。
全世界所有做長照的國家,沒有不把機構照顧列為給付項目,甚至在草創初期,機構照顧必須列為長照重點,把安養院照顧品質改善,再來做社區照顧,因為那些需要全日照顧的家庭,才是最處在水深火熱的家庭。
蔡政府不此之圖,卻是弄出所謂的「巷弄長照站」等等花拳繡腿,根本改變不了台灣的長照體質。「十年長照計畫2.0」說要採行A、B、C分級制,讓鄰里、鄉鎮與縣市各有不同層級長照服務據點,這樣的構想顯然模仿醫療的三線分級制,所謂小病看診所、大病看醫學中心什麼的。
同樣的道理,分級醫療的問題也會出現在分級長照——有A級長照,為什麼還要接受C級服務?有醫院等級的日照中心可去,為什麼還要去里長伯家接受什麼巷弄長照服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