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沃牆
易經云:「獨陰不生、獨陽不長,」報酬與風險往往相伴而生,虧損和獲利通常僅在一念之間。君不見,2008年金融海嘯來襲,雷曼兄弟倒閉,國內近2萬投資人誤踩地雷,徒讓800億元新台幣連動債變成壁紙;而喧騰一時的人民幣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簡稱TRF)投資虧損案,短短2年內即有逾3,500家中小企業遭受波及,保守潛在損失達新台幣2,000億元,後續恐引發一波中小企業倒閉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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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16年9月初,日商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樂陞違約,導致股價由天堂掉入地嶽,投資人損失慘重,未料故事尚未結束另一宗令投資人欲哭無淚的興航事件,卻在11月22日宣布停飛後解散不僅股價滑落谷底,且2017年恐遭下市命運。究竟,投資人該如何避免誤踩地雷,政府又該如何保護投資人免於被坑殺呢?
俗謂:「大風起於青萍之末,」細心體察每個事件的發生似乎可見微知著、葉落而知秋。如筆者於前一篇所述:小蛇想吞象,結果造成財務槓桿失衡。
首先檢視樂陞案。事件起於日商百尺竿頭於2016年5月31日宣布以每股128元公開收購3萬8千張樂陞股票,收購金額逾新台幣48億元,利多一出樂陞股價當日溢價幅度達21.9%,隔天更衝到115.5元,加上7月22日投審會通過收購案,再次激勵樂陞股價上揚。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8月30日百尺竿頭公告因收購價與股價落差太大,將無法完成收購,那些參與收購的投資人股票只好重回集保證券戶內。但股票市場禁不起如此打擊,其股價在一週內如坐雲霄飛車由30日收盤價78元,連續吃了6根跌停板至9月6日的46.2元,也就是參與收購案的3.8萬張股票足足損失了12.08億元。爾後股價止穩在37~46元間,卻在負責人許金龍被檢調懷疑涉及證券詐欺、內線交易、炒股等弊案後持續下墜,11月16日僅剩13.2元,並於17日起停止交易。這戲劇性的變化,猶如一場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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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經投資人爭取後,投保中心根據民法第367條「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及受領標的物之義務」指出,百尺竿頭因出具公開收購樂陞科技股票公開收購說明書,具有買方確實證據但卻未履行義務,明顯違約,進而主動替樂陞受害投資人直接進入團體訴訟。然而,受害人提出共28億元的求償金額投保中心與中國信託公司卻只願意支付5億元和解金,樂陞自救會代表對此結果相當不滿,顯然,事件後續還有一番訴訟及論辯。
其次,復興航空於2016年11月21日下午宣布22日停飛後,股價在22日當天即以跌停價4.68元坐收,繼而在宣在解散後連吃3根跌停板,股價跌至11月28日的3.42元。不料,過程中卻衍生疑似內線交易案,因為早在21日當天出現較平日多數倍的不尋常賣單,顯示有內部人士早知此訊息,而搶先在公告前出脫股票,如此行為不是減低虧損,就是明顯套利,可不知情的投資人卻只有被坑殺的份,徒喚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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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前民航局長張國政更於11月29日跳出來宣稱「有團隊願意接手興航」,使得興航股價在利多激勵下由跌停一躍至漲停3.76元,還爆出5萬5000多張大量,但隔日卻又宣布退出,興航股價再度跌停鎖死,終場以3.39元收市。5萬多張跌停賣單無法成交,宛如上沖下洗的洗衣機,叫投資人該如何是好?
據證交所表示,興航在12月2日因存款不足再度退票,累計已達3張,若被列為「拒絕往來戶」,最快2017年初就得依規定終止上市。雖興航目前每股淨值還有7.59元,可屆時恐將解散成為歷史,未來剩餘價值多少無法預測,投資人未出清的股票恐將成為壁紙,甚至連拿來糊牆都不行。
綜觀上述事件,筆者以為主管機關或投保中心基於對投資人的保護,除了加強相關法規的修訂及執行,更應協助投資人在樂陞及興航股票下市前,爭取應有權利。尤其提醒投資人:投資前,請務必認真檢視該公司的整體經營績效(如資產報酬率)、獲利能力(如營益率)、盈餘品質(本業收入比)、債信能力(利息保障倍數)及現金風險(自由現金流量);此外,董監持股高低以及集團關係人交易等重要財報指標變化也得格外注意,並時時觀察是否連續發行可轉債,或有以小吃大等購併與高財務槓桿操作行徑,藉以避開地雷股,更別忘了:堅守投資紀律,做好停利、停損,才不會讓自己的辛苦錢,成為一夕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