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董介白
法務部最近接連開了幾場內部會議,尋求創設對冤、錯案件的再調查機制,現制上,雖有檢察總長的非常上訴,乃至再審等救濟管道,但這扇門的開啟有實質上的難度,以致於社會上仍普遍存在對案件不公、不服的喊冤聲音;對已經定讞的刑事案件,要啟動再調查,背景上等同承認檢察官當初的偵辦有疏漏,也存在現今科技辦案技術的突破進步,來自法務部體系對冤、錯案件的自省,更是當前司改所欠缺的態度問題。
在監獄中,存在一種聲音,有相當比例、甚至過半的收容人,普遍認為遭到司法冤枉才身陷囹圄,或許有人會認為,這是獄政教化的失敗,或者會認為是死性不改,做錯事還怪罪司法;然而,如果能對全國監獄裡超過六萬名的收容人進行問卷調查,答案恐怕會讓當前法務當局感到驚愕不已;因為這些人是最有感於司改的,也是最為弱勢的一群人,他們對司改的建言,相信最能貼近實際問題的核心。
在司法實務界中,檢察官的辦案成績看定罪率,法官看上級審對案件的維持率判決,這是圈內的量化KPI標準;但是,檢察官和法官有罪見解一致,為何還是存在冤、錯案件,來自民間這樣的聲音未曾斷過,從過去的冤獄賠償到今天的刑事補償,圈內是肯定遺漏的可能性的。
台灣要邁向真正的法治國家,國民對法治的觀念要提升,法治教育待落實,司法偵審的品質要提振,這些都是前提中的前提,如果我們的司法環境依舊停留在寧可錯殺一百,而非不要冤枉任何一個人的氣氛中,要談司改,恐怕還是要先做心理治療才行。
在監獄中,存在一種聲音,有相當比例、甚至過半的收容人,普遍認為遭到司法冤枉才身陷囹圄,或許有人會認為,這是獄政教化的失敗,或者會認為是死性不改,做錯事還怪罪司法;然而,如果能對全國監獄裡超過六萬名的收容人進行問卷調查,答案恐怕會讓當前法務當局感到驚愕不已;因為這些人是最有感於司改的,也是最為弱勢的一群人,他們對司改的建言,相信最能貼近實際問題的核心。
在司法實務界中,檢察官的辦案成績看定罪率,法官看上級審對案件的維持率判決,這是圈內的量化KPI標準;但是,檢察官和法官有罪見解一致,為何還是存在冤、錯案件,來自民間這樣的聲音未曾斷過,從過去的冤獄賠償到今天的刑事補償,圈內是肯定遺漏的可能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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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邱太三上任後,相當關心冤錯假案的現象面,因為他在辭去檢察官的身分從政後,自己也曾經成為遭受檢方迫害的當事人,後才經法院無罪判決還了他的清白,只是這裡的清白,對照他被檢方起訴時的媒體報導,在獲得無罪判決時,媒體因為沒有新聞性而沒登、沒播,只有當時的東森新聞一家電視台有播,回復名譽的不成比例,邱太三看來當然感受深刻。
法務部有感於此,由常務次長張斗輝邀集檢察總長、高檢署檢察長及基隆地檢署檢察署等人,以不修正刑事訴訟法的方式,尋求創設對已經確定案件再調查機制的可能性,透過類似美國的「完善調查小組」,針對當事人的聲請,重新過濾篩選,建立對定讞案件再調查的審核小組,然而此舉卻遭受來自圈內檢察機關的消極抵抗,在此,站在維護法治的基礎上,我們確信寧可錯放一百,切莫冤枉到任何一個人的神聖價值,希望法務部堅持下去。
事實上,法務部決定啟動對定讞案件的再調查機制,是一股來自檢察機關內部的自省力量,願意承認過去的錯誤,心態上值得鼓勵,更是當前司改的重要之重。
如此,可讓求告無門、原遭司法遺忘的弱勢者,如同在醫療糾紛案件中,醫療患者本身或家屬身處非專業的一方,唯有透過舉證責任的轉移,由具醫療專業的醫生去自證自己未涉及醫療疏失的道理;同樣的,身陷人身自由遭剝奪的刑事案件當事人,要靠自身證明遭到冤曲,並不容易,因為具有調查權的檢察官才有重新還原真相的能力與可能,法務部要成立確定刑事案件再調查的機制,不只是司改的亮點而已,如能因此發現冤錯案件,才是真正的實現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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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介白,東森新聞雲撰述副總編輯,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