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強制評估! 美國防授權法改「美台軍艦互訪」規定

▲美國雷根號。(圖/翻攝自美國海軍官網)

▲美軍雷根號航母目前正部署在西太平洋一帶。(圖/翻攝自美國海軍官網)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參眾兩院軍事委員會近期就「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FY2018 NDAA)進行協商,而新版內容也在9日出爐。值得注意的是,該法案修改了美台軍艦互相停靠的部分,僅要求五角大廈研擬其可行性,而非需要強制性的要提出相關的評估報告。

另外,該法案還依據《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來重申對台承諾,其中聲明指出,美方應該強化與台灣長期以來的合作與戰略關係,包括增加雙方軍隊與高階官員交流、武器銷售,以及邀請國軍在西太平洋進行聯合軍演等。

除了上述部分之外,該法案還特別提及攸關對台軍售案的相關規定。一是要求五角大廈在未來收到台灣方遞交軍售要價書後120天內,向兩院相關委員會提出具體的評估報告。二則是要求美國國防部與國務院在該法案生效後180天內,定期向相關委員會報告台灣面臨的安全挑戰,而且是在無論是否核准對台軍售的情況下。

▼海軍紀德級驅逐艦。(圖/記者季相儒攝)

DDG-1801,基隆號驅逐艦,基隆級驅逐艦,中華民國海軍,紀德級驅逐艦(圖/記者季相儒攝)

據了解,這個新版法案內容長達2427頁,涵蓋美國2018會計年度7000億美元(約21.1兆新台幣)的國防支出計畫,預計之後還要在兩院通過、送往白宮,最後再交由美國總統川普簽署才會正式生效。據外媒報導,一般來說,該法案最快在12月就會抵達白宮。

美台軍艦互停這項消息最早在7月中旬時傳出。舊版國防授權法案規定美國國防部長必須在2018年9月1日前提交報告給適當的國會委員會,評估美國海軍軍艦停靠台灣港口的可行性,以及美國在夏威夷、關島或其它適當地點接受台灣軍艦進港要求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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