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昨日的天方夜譚,明日的美麗新世界?

▲《機械姬》劇照。(圖/翻攝自IMDb)

▲電影《機械姬》是人類對AI的眾多想像之一。(圖/翻攝自IMDb)

文/TAIWAN夢想家

曾經,我們以為人無法飛向天際,如今飛行是習以為常的交通途徑。

科幻電影裡出現的產品與構想,逐漸成為你我現今生活的日常。無數創意激盪,牽動著無限未來可能,這是科技的演進。

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的發展,自1956由約翰•麥卡錫(John McCarthy)提出後,整個AI發展史雖然於70、80年代中後期碰上研究經費短缺與發展瓶頸,歷經兩次「AI的冬天」,自90年代開始,則隨著AI成功地應用在技術產業,以及科幻電影題材的新奇性,新穎事物、產品的發展漸漸轉化你我身處的社會。當專家學者談AI,論的是什麼?當聽到AI,您聯想到的是什麼?是更便利、安全的美好未來保證?取代人類甚至毀滅世界的推手?還是一把雙面刃,端視人們所圖所想而展現之?

若我們嘗試從耳熟能詳的科幻電影概略分類淺談,約可分為五種AI未來發展可能:

1.AI與人類敵對抗衡。全能且有意識的 AI 是演化的強者,那麼強者會因此追求擁有絕對控制、統治、甚至消滅人類嗎?如同《魔鬼終結者》、《駭客任務》等電影情節。

2.AI自然演進產生道德。當AI具備自我意識,產生自利(self-interest)的想法,但他們因具理性,若依哲學家霍布士(Hobbes)的道德起源論證,理性與自利的權衡,機器人將會產生與人類互利共生的共存道德理解。例如《駭客任務》中幫助人類的 AI(先知)。

3.人類為AI訂立道德規範。著述大量科幻小說同時也是生化、歷史學者的艾西莫夫曾於其建構的科幻世界提到人類為AI的設計,訂下三大法則:
一、機器人不得傷害人類,亦不得坐視人類受到傷害;
二、在不違反第一法則下,機器人必須服從人類命令;
三、在不違反第一與第二法則下,機器人必須保護自己。
這樣的法則是否可被具「自我意識」的AI奉為圭臬?100%遵從?可從《機械公敵》以及艾西莫夫偵探機器人小說系列可一窺之。

4.當AI具有意識。獲得沙烏地阿拉伯公民身分的AI機器人蘇菲亞(Sophia)是首位被列為國家公民的機器人,人的定義為何?甚麼樣的行為、回應可以獲得我們常理判斷認可具備「自我意識」?我們要主張且捍衛AI的「人權」嗎?像是《銀翼殺手》、《變人》、《模仿遊戲》、《機械姬》等電影所敘述的。

5.一個有所限制的AI。不傾向打造無所不能的AI,而回歸到以幫助與服務人類的情境,讓AI於特定專業範圍內增廣人的能力、協助克服人的不便,譬如天氣預報AI,但其無法執行烹飪AI所能執行任務。

以AI、機器人未來發展為本的思考,帶來上述機器人倫理學(robot ethics)、AI倫理學的思考,若以「人」的處境出發,在實際社會應用上的挑戰,我們關心的是AI的發展所引發的「權力」、「權利」的議題。真實應用過程中,AI具有「準確預測」以及「決策影響力」兩大特徵。為求預測要準確,對過去消費者的購買偏好、習慣等行為記錄的數據則要越完整越好。將會產生「隱私權」及「自主權」的侵害問題。例如不少歐美超市都會紀錄顧客的消費明細,並找出其消費模式與習慣,進而精準地推銷相關商品。同樣的應用也可在醫療、保險、金融投資、教育上。

然而,「資料蒐集量」與「預測精準度」是成正比的,為了更精確鎖定適當客群,數據就需越詳盡。有時甚至根本無法將可辨識客人身分的資料去連結,否則便無法主動聯繫到客戶。因此,消費者的個人資料、生理與行為記錄就暴露在外洩風險下。即便企業恪遵相關的保存與使用倫理規範,難保駭客不覬覦於販賣這些龐大的資料所帶來的不法利益。 在自主權侵害上,廠商可針對個人或團體消費者的過去行為傾向或心理弱點,來操弄恐懼或創造需求以銷售特定商品。

除了在反恐與犯罪防制上會出現安全與自主性的兩難,像是美國等陪審團制的司法體系,技術擁有者可透過精準預測來操弄判決結果。未來或許要告贏AI公司是難上加難。此外,選民的投票行為也能夠透過蒐集過去資料找到固定模式。「決策影響力」上,AI優點雖是協助或取代人類找出特定處境下找出最佳選擇,提高人類決策的效率、減少認知負擔;但缺點則是會產生究責和價值衝突兩個難題。在究責方面,不論在法律或倫理學都認為決策與責任有關,主張應權責相符,有能力做決策就代表有能力負責任。但是當我們把決策的權力交給機器之後,出現問題時該如何處理究責問題?

也因此,歐盟2016年通過GDPR對於用演算法代替人類決策有嚴格規範。在價值衝突方面,由於機器決策過程常涉及演算法的最佳化設計才能找出最好選擇,但最佳化的定義為何?又由誰來決定?這常與多元社會中不同成員的價值排序有關。Super AI(泛指所有超越人類自身既有認知能力的人造自主調適系統)出現,由於它/他的功能強大,以致於其擁有者(政府、企業)擴張了其對各項事務可操控、運作的能力,握有人民甚難察覺到的權力。例如透過使用者閱覽偏好、主題內容的數據分析,現階段已可對使用者客製化廣告、新聞呈現,同理,則是傳達「精心設計」的訊息影響使用者。同時,在AI主體的智慧學習中,是否因人為設計、學習的材料等因素,在無意中承襲了人類既有的偏見?

Gartner的副總裁及傑出分析師Daryl Plummer曾說:「科技創新的速度太快,已大幅度超越多數企業能跟上的腳步,通常一種創新尚未實際應用,另外兩種創新又接連出現!」

科技部自從將107年定為「AI實踐年」至今,以「小國大戰略」的思維,已在核心硬體設施、演算法技術、智慧應用等領域面向有充分進展。基於以人為本的精神,可預見的未來,伴隨AI不斷發展,其能力及權力的提升若將有可能侵害人民既有權益。為了建立完整的AI創新生態圈,有賴學者及人民思考,當面臨社會文化價值衝突、倫理課題、法律爭議,以及經濟結構波動時須有的回應作為及調適,期能促成台灣不僅在國際AI產業價值鏈中扮演重要關鍵角色,於倫理規範、法規調適上亦成為世界典範。

AI的發展如同海上航行的一艘巨輪,除了追求技術發展的速度(船速),預判將面臨的風險,以及如何洞燭機先的提早掌舵,克服隱藏在海面下的必經困境,有待眾人合力釐清與克服。這也是你我對社會與下一個世代的思辨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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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AIWAN夢想家,由一群掌握AI創新價值及趨勢的跨領域人才組成,希望藉此提升國家競爭力,將台灣打造為AI發展重鎮,進而孕育AI新興產業應用發展。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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