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特立定跳遠挨批「一跳定生死」 考選部允恢復兩跳擇優

▲賴清德立法院報告普悠瑪事件 立委江啟臣 段宜康 黃國昌 交通部長吳宏謀 政務委員吳澤成▼。(圖/記者屠惠剛攝)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 。(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28在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考試院預算會議提出,警察特考第二階段的體適能測驗包含立定跳遠,男性應試者須跳到190公分以上,過去有兩次機會,但是現在是「一跳定生死」,無法保障考生權益。考選部長蔡宗珍回應,已有聽到許多考生有相關的心聲,會再研議恢復採兩次跳擇優的可能性。

黃國昌秀出圖片,指出網路販售的立定跳選工具,很多參加警察特考的考生,會買此項工具來練習,因警察特考除了筆試以外,第二試考體能測驗時,立定跳遠必須跳190公分以上,過去的規則跳兩次,會選擇合格成績,不過,改成第一跳「試跳」不算成績,第二跳才算。

黃國昌認為,「應該採取兩次立定跳遠擇優,才不會不通人情」、「一跳決定生死,對考生來講太嚴苛」國家考試目的,應測驗能力,只要證明考生有這個能力就算及格,否則第二跳沒達標,對考生來說相當扼腕,且無法充分保障權益。

對此,蔡宗珍則回應,這是於2015年考試院體能測驗規則修正,2016年開始實施,此項考試將允諾檢討,看能否回復兩跳擇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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