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老闆「架拐子」性騷女工讀生 判拘役75天仍可上訴

▲士林地檢署外觀。(圖/記者林煒傑攝)

▲色老闆用架拐子的方式性騷女工讀生,遭判拘役75天可易科罰金。(圖/資料照)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1間知名早餐店老闆,2018年3月涉嫌對1名就讀高中的女工讀生「毛手毛腳」,該名色老闆以架拐子的方式觸碰女工讀生的胸部,但辯稱是要講悄悄話,但法官認定「手抬太高」於是判處拘役75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以三明治闖出名號的知名早餐店魏姓老闆,2018年3月上午,趁機對店內1名就讀高中的未成年女工讀生伸出狼爪,趁與少女交談時,抬高右手肘以打籃球「架拐子的方式」,觸碰少女胸部,氣得少女對魏提出告訴。

魏男當時辯稱是要跟少女講悄悄話,但法官看了監視器,發現魏男在講話時,手部有明顯抬高,刻意靠近少女胸部,所以認定魏男手肘往後「架拐子」並藉機佔被害少女的便宜,因此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和性騷擾防治法判拘7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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