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斬首」八田與一銅像遭通緝 李承龍到案:中選會不公才拒繳罰金

▲台南烏山頭水庫「嘉南大圳之父」八田與一銅像遭斷頭案,前台北市議員李承龍依毀損罪判刑5月定讞。(圖/本報資料照,林悅翻攝)
▲涉嫌斬首八田與一銅像的李承龍,通緝躲藏1個月後主動投案。(圖/資料照,下同)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前北市議員李承龍,涉嫌在2017年4月間,在台南烏山頭水庫將八田與一銅像斬首,引發社會譁然,台南地院因毀損罪判李5個月徒刑並可易科罰金,另名同伴邱晉芛也遭判4個月,但2人上訴遭維持原判不得上訴,而原本11月9日要到案,但沒想到2人卻遲遲未繳罰金遭通緝,也在10日下午主動到士林分局投案,訊後移送士林地檢署。

警方調查,60歲的前市議員李承龍,在2017年4月找邱女一起涉嫌到台南烏山頭水庫,用線鋸將八田與一銅像「斬首」,至今頭部仍下落不明,而李、邱2人遭法院分判5個月、4個月不得上訴,均可易科罰金,但原本應在上月初要到案,2人卻遲遲未執行,直到10日下午2時許,李主動到士林分局投案。

▲李承龍拿線鋸鋸斷八田銅像的頭部,並拿著銅像頭部拍照後離去。(圖/本報資料照,林悅翻攝)

警方表示,李當時走進派出所,並直言因中選會不公,擅自取消他參選資格,所以才會拒絕繳納此案的易科罰金,警方訊後也將李送往士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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