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200元又被譏「啥咖小!」殺20年好友 判刑15年定讞

▲殺人命案虐待兇殺死人。(圖/視覺中國)

▲新竹縣江姓男子為了200元,殺死好友,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縣江姓男子,不滿認識20年胡姓好友曾向他丟200元,再加上胡男經常酒後出言譏諷:「你是啥咖小!」因此在去年8月間,持刀到胡男常去的撞球場埋伏,偷襲狠砍胡男5刀,砍斷好友氣管、頸部動脈,殺死胡男。一二審均將他判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6日駁回定讞。

判決指出,行兇的江男(35歲)和胡男是高中時期就認識的老朋友,常一起飲酒、泡撞球館。但胡男近來在喝酒後,不斷用言語挑釁,還對他冷嘲熱諷。案發前兩天晚間,兩人飲酒後又起口角,胡男抓起200元紙鈔丟向江男,又大聲嗆他「你是啥咖小!」、「我有刀槍,準備好等你來」。江男氣不過,預謀行兇。

案發當天,江男先到商店購買一把西瓜刀,並在兩人經常前往的撞球場埋伏。胡男現身打球,江男趁著胡男低頭看手機之際,抽出預藏的西瓜刀,先朝胡男右後頸狠砍1刀,後又朝胸、腹連砍4刀,胡男倒地,江男則棄刀逃逸。胡男被送醫急救,因氣管、頸部動脈遭割斷,傷重不治身亡。警方循線逮捕江男,檢方依照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均認定江男犯殺人罪,均判判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其中二審高院認為,2人間平時屢有衝突,死者常挑釁江男,導致江男萌生殺意;況且案發當日2人間並未發生衝突,江男當時亦未受何刺激,卻持刀猛砍死者,刀刀均朝頸部胸部等人身體重要部位,手段兇殘暴力,確實為預謀殺人,所以維持15年刑度。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6日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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