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去化防非洲豬瘟 賴清德:全力協助及共同防疫

▲▼行政院賴清德非洲豬瘟中央災變中心第二次會議 農委會代理主委陳吉仲。(圖/記者屠惠剛攝)

▲行政院長賴清德。(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賴于榛、皮心瑀/台北報導

為使地方政府更瞭解中央部會對於非洲豬瘟的防疫措施,行政院長賴清德今(8)日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說明及溝通廚餘去化事宜。賴院長表示,希望藉由會議集思廣益、分享經驗,將疫情阻絕於境外,一旦疫情發生時,也能迅速處理及避免擴散。地方與中央共同合作,並納入養豬團體和民眾,展開各項防疫作為。

賴院長指出,非洲豬瘟可經由各途徑傳播,廚餘僅為其中一環。目前有357家環保署登錄具有高溫蒸煮合格設備的養豬場,無須禁止廚餘餵養,但仍有1,155家養豬場待檢核,農委會代理主委陳吉仲日前也宣布1週內,未能申請通過環保單位檢核者,禁止使用廚餘餵養。

會中,賴院長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的首長或代表針對演習時間、演習具體內容,尤其是廚餘去化部分加以說明。經過各地方政府的現狀說明及與相關單位討論後,賴院長作出以下裁示;

一、 確實執行演習,演習內容至少包含四部分:一是宣導,縣市長或局長可錄音播送宣傳帶或懸掛宣傳布條;二是疫情發生時的標準作業處理程序;三是各養豬場均應符合生物安全機制;四是分階段的廚餘去化計畫。請農委會及環保署規劃各縣(市)演習競賽,並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協助確實執行,頒發獎金鼓勵成績優異縣市。

二、 請農委會及環保署儘量協助各縣市所請的補助項目,特別是針對防疫需求,如廚餘破碎脫水設備、堆肥場設置、離牧補助、感染豬隻補助等均清楚納入,讓地方政府加以宣導,使豬農合作更確實。

三、 各縣(市)政府應確實盤點養豬場使用的廚餘量、廚餘禁養後的廚餘量。廚餘去化的最優先方式是堆肥處理,其次為焚化或掩埋,請環保署或農委會儘量補助堆肥場設置。

四、 針對農委會日前要求1,155場廚餘養豬場,須於一週內申請環保單位檢核通過始可以廚餘飼養的規定不變,但有需延長輔導期限的縣市政府,可向農委會提出申請專案核准。另經徵詢各縣市政府與會代表,均同意廚餘經高溫攝氏90度以上、至少1個小時的蒸煮,可用於餵食豬隻,此項共識提供給雲林縣政府參考。

五、 地方廚餘去化工作需與鄰近縣市進行區域合作,請農委會及環保署協助地方政府協調,也請需要中央協助的縣市提出相關計畫。

六、 有關以現有污水處理廠的厭氧消化設施協助廚餘去化,請內政部營建署作為主辦單位,主動聯繫地方政府,也請地方政府與中央共同合作,儘速啟動後續研商工作。

七、 有關廚餘製作堆肥部分,請台肥公司主動向地方政府了解並協助處理。針對後續堆肥場設置或就地掩埋的土地問題,請各縣市政府務必預先盤點可用的公共土地,若有需要,亦可與台糖公司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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