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鍘性騷法官 民間司改會:加速淘汰不適任法官修法!

▲▼民間司改會到監察院促請提出再審。(圖/記者吳銘峯攝)

▲性騷擾法官終於被免職,民間司改會呼籲加速淘汰不適任司法官。(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法官陳鴻斌對女助理多次性騷擾,司法院職務法庭14日做出改判,將陳鴻斌免除法官職務。對於判決結果,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表示肯定,執行長陳雨凡表示,這也代表《法官法》中有關法官評鑑、職務法庭的組成,都應該加入更多外部成員。她也呼籲司法院快點送出修法草案,加速淘汰不適任司法官。

陳鴻斌被控自2012年起,以「祈禱、感動」等藉口,多次要求女助理握手、擁抱,女方為了保住工作,勉強回應。陳在助理續聘審核會議前一天,還邀女方到河堤散步,並趁機強吻。案件爆發後,司法院職務法庭2016年10月間首次判決免除陳鴻斌法官職務,陳不服提出再審,職務法庭再審做出改判,改處罰款法官一年薪水,約200萬元。再審決定出爐後,引發爭議。

全案經由監察院提出再審,職務法庭於14日再度做出改判,廢棄原本的罰款判決,駁回陳鴻斌的再審請求,亦即仍然免除陳鴻斌的法官職務。

對於判決結果,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表示肯定。她也認為,這也呼應司法院在本案發生後,就決定修改《法官法》中有關法官評鑑、職務法庭的相關規定,決定加入更多外部委員,以避免「官官相護」的弊端再發生。陳雨凡也認為,加入外部委員將使整個職務法庭的思考更多元,更廣泛,做出的決定也能更貼近人民。

另外陳雨凡也補充,本案自案發至今,流程耗費近7年,過程似嫌冗長。因本案經過法官評鑑,評鑑決議送監察院,監察院決議送職務法庭審判,最後才會有免職的決定。故修法草案中規劃,除了保留原本監察院決議送職務法庭的機制外,也增加法官評鑑委員會直接送職務法庭議處的機制,希望藉由案件來源兩軌制的方式,縮短案件審理時間。

最後陳雨凡呼籲司法院,既然今年已經決定要以「淘汰不適任司法官」為重點工作,那就要趕快將修法草案送進立法院中。因為如果沒有趕在立法院這會期完成修法,人民對於司法院要「淘汰不適任司法官」的決心,可能會有所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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