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視社工低薪僅25K 監察院糾正衛福部

▲▼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今(27)日到勞動部陳情。(圖/記者紀佳妘攝)

▲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27日到勞動部陳情。(資料照/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楊亞璇/台北報導

根據衛福部資料,現行全國社工人員有60%都在民間組織服務,其中約52%的社工每月薪資落在2萬5,000元至3萬4,999元新台幣的區間,針對社工人員普遍有低薪、強迫回捐、超時工作沒有加班費等問題,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田秋堇之調查報告,糾正衛生福利部,並請行政院督促改進。

衛福部104年委託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辦理「社會工作者勞動薪資調查研究」結果,有21.2%社工人員實際領到的薪資低於應領的薪資,社工工會的調查亦顯示,社工人員身處高壓工作環境,但勞動條件不佳,經常加班卻沒有加班費,只能補休或者放棄補休,還出現薪水未全額給付及被迫回捐等狀況,導致難以吸引專業資深社工人員投入,有損服務品質。

調查報告也披露,目前「兒少安置業務」以服務個案數每位2萬多元計算委託經費,卻不符成本;補助部份人事經費杯水車薪,生活輔導員8,000元至9,000元,而社工員補助1萬2,000元至1萬5,000元,導致工作人員招募困難,平均年資2年的社工人員處理最複雜的兒少工作,讓安置機構無以為繼。

監委指出,國家承擔照顧弱勢兒少工作,責無旁貸,卻因為要節省成本,轉嫁責任給委外補助團體,衛福部應立即檢討改進,讓兒少獲得有照顧支持品質的安身之處。

監委認為,衛福部漠視地方政府對於委託社福團體辦理法定社會服務的經費,長期以來未編列加班費、交通費等人事及行政經營成本;甚至以部分補助辦理法定服務,社福團體經營困難,衍生社工人員延長工時,降低勞動條件,導致人員流動,無法維持專業服務品質,造成惡性循環,核有怠失,衛福部應透過政策工具,協助地方政府確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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