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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新規明年上路 獸醫界憂:600多項藥恐將無法用

▲新規將上路,獸醫憂毛孩能用的藥品種類將會更少。(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新規將上路,獸醫憂毛孩能用的藥品種類將會更少。(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寵物小組/綜合報導

衛福部規定,明年起所有藥品從出廠到銷售過程,都須追蹤其流向,但藥事法第50條規定表示,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民眾若沒有持有處方籤,則不得要求調劑、供應,「獸醫診療機構」亦在此限制內,讓獸醫界擔心,現行表列的600多項動物可用的人用藥品,在未來將有可能無法使用。

立法院當初為因應獸醫需求,擬定暫行條例,正面表述了600多種人用藥物可以給動物用,但只是說「可以用」,並非承認獸醫為合法藥品銷售點,導致未來人用藥可能無法用在動物身上。衛服部新規上路後,人用藥品皆須追蹤其流向,藥品管理系統皆由健保署控管,但獸醫列的處方籤並沒有納入系統,因此難以給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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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執行長沈采穎說,目前台灣有600多種人用藥可用在寵物身上,但據《動保法》規定,藥品是採「正面表列」,獸醫師要在藥瓶上貼「限動物用」的標籤,但貼標籤的方式,不夠嚴格,也有被撕下濫用疑慮;相較美國是採用「負面表列」,列出「不能用」的藥物,其他就可以用,藥品選擇性較多,對飼主、寵物來說也相對有利。

沈采穎解釋,負面表列的方式,不僅不用在藥品一一貼標籤,能用的藥物種類也較多,領藥處更不會只受限在獸醫院,可拿藥單去藥局領藥。管理動物用藥的主管機關為農委會,規定還是要由該機關先討論並修改辦法,若真的可行,農委會也可參考食藥署做法,進一步做用藥管控,或定期抽檢動物病例。

▲若藥品沒有貼上「動物可用」的標籤,毛孩就不能使用。(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若藥品沒有貼上「動物可用」的標籤,毛孩就不能使用。(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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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衛福部藥事法獸醫藥師公會農委會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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