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子平「領中國身分證」被除籍 陸委會:可依法提行政救濟

▲▼邵子平大起底!遭廢台籍「健保退休金全飛了」告違憲 內政部主動反擊。(圖/翻攝微博)

▲邵子平決定提出行政訴訟,告內政部移民署和移民署長邱豐光。(圖/翻攝自微博,下同)

記者朱世凱/綜合報導

前台灣法學專家邵子平因為取得中國身分證,被廢止在台灣地區的戶籍,目前正在籌備返台提出行政訴訟。大陸委員會今(9)日表示,邵先生未來應先以中國大陸人民身分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許可後才可入境;若不服內政部的處分,得依訴願法、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救濟。

陸委會表示,經瞭解,邵子平先生已取得中國大陸身分,爰內政部於108年3月間依「廢止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及戶籍作業要點」規定,通報戶政事務所註銷其台灣戶籍。

陸委會再指,邵子平先生未來要到台灣,應以中國大陸人民身分「依法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許可後才能入境。如果邵子平先生對內政部所為之行政處分有所不服,得依訴願法、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救濟。

陸委會提到,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兩岸條例即依此授權規範兩岸人民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的特別立法。

▲▼邵子平。(圖/翻攝自微博)

陸委會接著說,依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其護照。「違反者,喪失台灣人民身分及其在台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惟因台灣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陸委會最後補充,其立法目的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考量,及避免形成雙重身分,造成權利義務重疊或衝突。

據香港媒體《明報》報導,邵子平認為,台灣取消自己的戶籍,違反台灣《憲法》,嚴重損害他的經濟利益,以及踐踏政治權利,「我有台灣戶籍幾十年了!註銷我在台灣的戶籍,我健保、退休金都不能領!最重要的是,我依法應享有的選舉權、罷免權等政治權益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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