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常委要拉下挺同7藍委? 江啟臣霸氣喊:先撤銷我

▲▼立法院院會國是論壇 柯志恩 孔文吉 吳志揚 江啟臣 林奕華 童惠珍。(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團總召江啟臣。(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17日三讀通過「同婚專法」共27項條文,在亞洲社會創造了第一的歷史。不過,有7位國民黨青壯派立委因倒戈挺同婚被支持者揚言用選票「下架」。有國民黨中常委要求立法院黨團應在22日中常會報告跑票始末,也不排除提案撤銷立委提名。對此,國民黨團總召江啟臣不滿地表示,他是黨團總召,若要拉下第一個先撤銷他的提名。

立法院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在關鍵的第四條「同性二人應向戶政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中,民進黨共有陳瑩、洪宗熠、楊曜、何欣純、蔡適應、黃國書、江永昌、劉建國、趙天麟、劉櫂豪、陳亭妃、葉宜津等12人未按鈴;國民黨部分青壯派立委李彥秀、柯志恩、蔣萬安、陳宜民、林奕華、許毓仁、許淑華7人,不顧國民黨團決議,贊同政院提出的再修正版本。

江啟臣表示,本案在黨中央始終未要求祭黨紀的情況下,立院黨團自主的決策,自己會負責,立院黨團不能夠去接受這樣的羞辱,他更罕見動怒說,真的要撤銷他們的提名,他是黨團總召,第一個先撤銷他的提名。

江啟臣強調,他們反對的是《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發布後2年,政府未充分與社會溝通,民進黨草率處理造成社會對立,他雖投下反對票,但黨團立場很清楚,立委各自的選擇,相對開放,也不會祭黨紀。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更明白定調,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未對同婚專法表決做出嚴格規定,就不應該處分,「因為主張同婚、反同婚都沒有違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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