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兆文/蔣緯國失去兵權?解密「湖口事變」

▲「湖口事變」主角趙志華副司令在事變時曾稱只要出動裝甲師一個戰車營的戰車,就可以掃平台北的貪污集團;當下氣氛一觸即發。(示意圖/軍聞社)

●宋兆文/前海軍陸戰隊上校、現為國防部資深諮詢委員,國軍將領與兩岸三地媒體稱「宋老師」,著有《決戰釣魚台》、《遙遠的國土》、《釣魚台戰役》。

93年12月初,敝人於偶然機會中,結識「湖口事變」主角趙志華副司令當時的侍從官,現年已86歲的宋秉衡先生,斯時宋先生雖髮鬢飛霜,但思維細密,對湖口事變,娓娓道來,如數家珍。

事變前,裝一師湖口校閱場景

事發當日是副司令趙志華代表司令,對部隊戰備檢查, 53年1月21號,是表定對裝一師戰備檢查的日子。

當時是裝一師第三戰鬥群中籤,接受戰備檢查,師長徐美雄指揮部隊,並與裝一師相關幹部,陪同開始戰備檢查,裝一師副師長侯馥少將陪趙志華,趙志華問侯馥,「你的裝備有沒有帶齊?」,候馥答:「報告副司令!我按照戰備規定,一個基數」。

趙志華手伸向侯馥的配槍說:「來、我看!」,並要侯馥拿出實彈彈匣檢查,檢查後沒有歸還侯馥,拿著槍和彈,邊走邊上膛,然後上了司令台,把槍放在講桌上。

戰備檢查完,部隊成聽訓隊形集合聽訓,趙志華叫部隊原地坐下,他是裝一師前任師長,先講一些敘舊和鼓勵裝一師的話。

說著說著,話鋒一轉,就開始批評時政,罵當時的貪官污吏,罵省主席周志柔、彭孟輯貪污腐敗,講到很激動的時候,抓起手槍對空開了一槍,以表憤慨;有些話觸動裝一師戰三群官兵心弦,引起共鳴而多次報以熱烈掌聲,指責當時時政腐敗,政府官員除先總統蔣公外,都是各自組成貪污集團,在國家時局艱困的時候,打著反共抗俄的口號,招搖撞騙,目的就是要貪污,總政戰部推動政治教育,是為了蒙蔽官兵思想,欺騙官兵,故意不讓官兵知道國家的處境,和貪污份子的腐敗。

只要出動裝甲師一個戰車營的戰車,就可以掃平台北的貪污集團,唯有清理先總統蔣中正身邊的貪污份子,國家才有希望,然後呼籲台下裝一師官兵:「誰願意跟我上台北!」,這時台下官兵一陣錯愕,因茲事體大,整個校閱場變得鴉雀無聲,氣氛忽然僵住。

過沒好久有一位個子高高的人說:「報告副司令!我跟你走!」,此人是第三戰鬥群中校政戰處長朱寶康,說完就上台,上台的時候趙志華趨前表示歡迎,朱寶康利用機會,動作很快的,忽然把副司令放在講桌上的四五手槍,搶在手裡,用槍指著趙志華說:「副司令你不要動!」。

趙志華向前要奪回手槍,朱寶康並未開槍,他把槍收到腰際仍指著趙志華,人向後退,一直說:「不要動!不要動!報告副司令!你不要動!」。

在這驚心動魄的關鍵時刻,台下裝一師師長、副師長、師政戰主任,利用機會立即反應,紛紛跳上司令台抱住趙志華,你一言我一語的說:「副司令休息,副司令休息,不要激動、不要激動!」由副師長他們連拖帶勸的把趙志華送進師長接待室,師長徐美雄立即站上司令台中央,下達命令:「現在所有人都不準動!誰要動我馬上軍法嚴辦!」。

下午台北方面駛來一個車隊,由高級長官帶班,載來國防部、陸軍總部的軍法、監察、保防、反情報相關業管承辦軍官,展開查辦行動,趙志華當天入夜前,在嚴密的戒護下,以專車送到新店軍人監獄,到達以後立即開臨時偵查庭,並當庭收押禁見。

事變遠因

趙志華是陸軍官校第10期畢業,抗戰後期,任職於中國駐印度戰車第一營,民國33年3月3日,參加戰一營在緬北瓦魯班之役,趙志華任副營長,突入日軍第18師團司令部,擊斃大量日軍,並擄獲18師團之關防;國共內戰時,蔣緯國是戰一團團長,趙志華擔任戰一團戰一營營長,浴血轉戰山東、河南各地,其後出任裝甲兵學校校長,裝一師師長,裝甲兵副司令。

蔣緯國擔任裝甲兵司令時,將趙志華調升裝甲兵副司令,因與趙志華先後有20年的長官部屬關係,對他的品德與能力,有深刻認知,對趙志華充分授權,言聽計從,連司令部經費都交由趙志華決行,因知趙志華是能作戰的將領,囑意培養趙志華為下一任裝甲兵司令。

湖口事變前一年的九月份,緯國將軍調台北大直陸軍指揮參謀大學,接任裝甲兵司令的人選不是趙志華,而是幹裝甲師師長比趙志華晚兩任,由陸總副參謀長下放的郭東暘,郭東暘接任司令後,利用兵工裝潢修繕自家住宅,裝修完成一切開支,勤務軍官把經費收據,送司令核銷,以往緯國將軍當司令時,像這樣的經費,趙志華就可核銷,但自從郭東暘當司令以後,趙志華凡有關經費案子,他只蓋章上呈不批。

司令房舍裝修案一樣蓋章上呈,這下郭東暘可就難看了,公家的兵工,公家的錢,修繕司令自家房子,郭東暘要怎麼批?趙志華如果會做官,搶著就批了,郭東暘一定會承他的情,從此兩人關係惡化加深,趙志華處在這樣事事彆扭的環境,情緒心態受到相當大的影響。

事變導火索

趙志華住在台中市民權路的房子,產權屬於南投縣農會,是裝甲兵司令部,按照國軍將領職務官舍規定,幫他頂下來的房子,後來南投縣農會要處理產業,行文裝甲兵司令部,說明現住戶可優先承購,當時價位大約新台幣三萬餘元,趙志華清廉耿介,手頭沒有多餘的錢買南投縣農會的房子

當時裝甲兵司令部有一筆基金,可提供官兵急用借支,趙志華叫宋秉衡擬稿,向裝甲兵司令部借支,並從薪水中分期付款歸還,秉衡先生照指示寫了一份借款簽呈,先會辦司令部業管單位-預財組,預財組審核認為合乎規定,組長蓋章同意支借。

簽呈上到司令郭東暘處,郭東暘藉機報一箭之仇,在簽呈上批了「轉呈總部」,也就是「你去和陸軍總部說吧!」這件事根本權責不在陸總,郭東暘擺明就是故意不借。

簽呈批下來趙志華一看,氣得臉色發白,把公文往抽屜裡一擺,終日不發一言,心中憤恨加劇,原本手頭不寬裕的他,又要面臨搬家、租房子,增加開支的窘境,使他情緒有如爆發前的火山,終於讓他鑄成大錯

事變結局

國防部軍法局於53年3月30日,以當時陸海空軍刑法第21條,「意圖使軍隊暴動而煽惑」罪,判處趙志華死刑,但因緯國將軍積極奔走營救,全案未送覆判,若送覆判,像這樣的重罪三天內完成覆判,10天內趙志華就會被槍斃;緯國將軍數度在相關檢討會上,以事實說明:「趙志華是被郭東暘氣昏了頭,發神經病,但是他絕對效忠總統蔣公,為了效忠而用錯方法表現」,並多次在蔣中正面前歸責於自己,為趙志華扛責任。

趙志華之所以沒被槍斃,一來因趙志華的錄音講話裡面,數度提起對蔣中正的崇敬和效忠,不是要造反,二來是緯國將軍的大力緩頰。

在獄中趙志華染慢性肝病,64年蔣中正去逝,國家實施減刑,趙志華符合減刑條例,改判無期徒刑;67年11月4日,在緯國將軍積極運作下,就把趙志華從新店監獄領了出來,保外就醫,住進台北市基隆路的陸軍醫院養病,趙志華對諸多事件難以釋懷,故意不正常吃藥,病情惡化,於69年1月20日過世。

受影響最深遠的是緯國將軍,哥哥爸爸從此不讓他帶兵,他常開玩笑的說:「我唱歌只會唱這首『哥哥爸爸真偉大』老唱不好聽,所以他們不疼我」;他民國49年升中將,兩顆星一直掛到64年蔣中正逝世,宋美齡出國前他穿軍服去見她,宋美齡見他仍是中將,問起蔣經國,蔣緯國八月才調任聯勤總司令,升陸軍二級上將。

「湖口事件」獲益最大的,是本來快要被廢止的政戰制度,因為這件事覺得政戰制度有其必要,保留了下來,再就是搶趙志華四五手槍的,戰鬥群中校政戰處長朱寶康,事後晉升上校,在憲兵司令部當完少將主任後,調聯勤政戰副主任,於任內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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