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6歲以下兒童禁入! 投票所3大「違禁品」帶了小心吃官司

記者呂欣玫/綜合報導

明天(1月11日)就是2020總統與立委選舉,除了「投票3寶」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要帶齊外,還有3大不可帶入投票所的違禁品要注意,包括手機、印有候選人號次或政黨的衣物,6歲以下的幼兒也不能陪同家長進入投票所。

▲▼2018九合一大選,投票,投票所,選舉,票匭,公投,民眾大排長龍。(圖/記者李毓康攝)

▲3大「違禁品」禁止帶入投票所。(圖/記者李毓康攝)

中選會表示,投票日當天千萬不可以將手機攜帶入投票所,觸法者可能會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金。

由於投票日當天零時起,不得透過社群媒體或任何方式,為候選人或政黨助選及宣傳,因此國民黨所推出的「鋼鐵H飛行夾克」,以及民進黨推出的「護國保台」飛行夾克,都被視為助選活動,在投票當日「不得穿著」,違反者處以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不過,如果是穿著「單純國旗裝」,不在現行法律規範中,但不得對他人投票進行干擾,或是有其他助選的行為。

時力議員林于凱也提醒,今年2020的大選投票,「6歲以下的幼兒仍然不能陪同家長進入投票所」,即便中選會已於2017年底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條文第57條草案,增列選舉人照顧之6歲以下兒童得進入投票所的規定,然而,草案從2017年底提出、送進立法院後,即使在委員會討論了非常多次,但終究到現在還沒完成修法程序。

另外,2020大選投票時間為1月11日上午8點至下午4點,投票地點依各縣市選委會公告之各投票所,投票時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等「三寶」,但若沒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也無妨,記得一定要帶上「國民身分證」即可。

▲▼投票「三寶」,印章、身分證、投票通知單。(示意圖/記者袁茵攝)

▲投票「三寶」,印章、身分證、投票通知單。(示意圖/記者袁茵攝)

內政部提醒,若今天才發現找不到「身分證」,現在還來得及補辦!「最遲在週五(10日)上班時間,攜帶戶口名簿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印章、1張相片及200元規費,至任何一間戶政事務所申請國民身分證補發,當場就可補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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