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沒繳錢斷訊遭追打!兒「一個動作」自保 老父2天竟身亡 

▲(圖/記者陳凱力攝)

▲老父被推倒在地,嚇到騎車經過的騎士。(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名林姓男子與行動不便的老父因有線電視未繳費而在家門口發生爭執,兒子一怒之下將父親推倒在地,雖試圖再將老父拉起,但氣急敗壞的老父並不買帳,躺在地上好一陣子還拒絕就醫,未料老父回家後開始出現嘔吐症狀直到昏迷,2日後宣告不治。檢警相驗,發現林父頭部有明顯外傷合併腦挫傷,初步研判是顱內出血造成器官衰竭致死,新竹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兒子1年6個月,緩刑4年,期間保護管束。

46歲林男與79歲父親相鄰而居,父親平日與林男的弟弟同住,2018年9月間某日早上,父親發現有線電視無法收看,質問林男為何沒繳錢,父子兩人劇烈爭吵,林男與父親發生推擠。

老父親拿起拐杖想敲打兒子,卻被兒子搶下並順手推開,結果老父親因此重心不穩,往後面的水泥地板倒下,林男自己也失去重心倒在父親身上,此時林男兒子聽到吵鬧聲也跑出來查看,見狀隨即跑去找住在隔壁的叔叔求救。

林男弟弟原想叫救護車,但遭父親拒絕,林男弟弟便即將父親扶回家休息,未料10分鐘後,老父親竟在廁所嘔吐昏迷,一家人才趕緊叫救護車將父親送醫,經過2天搶救後,老父親仍宣告不治,家屬才將這起意外事件告訴警方。

法官認,父子倆人因有線電視費用繳納問題而引發爭執,因老父持拐杖欲攻擊對方,長子才會因閃避攻擊,抓住拐杖並失手推倒父親,而老父倒地陷入昏迷後,長子感到憂心,也足以證明他並沒使被害人受傷或任令被害人受傷的主觀想法,因此難以認定有傷害的主觀犯意。

法官審酌,林姓長子因一時疏忽採取過激手段,鑄成大錯,致被害人喪失生命並造成自身及其餘家屬難以撫平之傷痛,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且已與其他家屬達成和解並獲致原諒,並有刑事案件和解書及撤回告訴狀,兼衡其犯罪動機、抓被害人拐杖及推擠被害人的手段,因此還有妻小要扶養,因此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1年6月。緩刑4年,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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