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宜蘭監獄前副典獄長林祺源被控藉按摩性侵 無罪改判8年

▲▼馬殺雞,按摩,推拿,spa,整骨。(圖/pixabay)

▲宜蘭監獄前副典獄長林祺源被控藉按摩性侵,二審逆轉改判有罪。此為示意圖。(圖/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宜蘭監獄前副典獄長林祺源,被指控利用職務之便,多次以按摩為由,觸碰監獄內女性科員小詠(化名),除了觸摸胸腹部外,還以手指侵入肛門。林祺源遭起訴後,一審以查無實證為由,判決無罪。檢方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12日改認定林祺源確實性侵,共犯3次強制性交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林祺源與小詠為上司、部屬關係,而小詠指控,林祺源在2015年7月24日、25日及30日,趁著與小詠獨處一室的機會,以「民俗療法」幫小詠治療身體痠痛為由,在辦公室內要求小詠平躺、解開衣物,並趁機觸摸胸部,甚至將手指插入小詠陰道、肛門。當年10月、11月,林祺源又以「疏通乳房硬塊、活絡經脈」為由,再度對小詠伸出狼爪。檢方因此對林祺源提起公訴。

一審宜蘭地院審理時,林祺源坦承對員工按摩,但否認性侵。他辯稱,當時是反覆以單手隔著上衣按壓員工肚臍,僅有「活絡經脈」,絕無手指性侵;他還說,辦公室樓下有值班人員,若真有性侵,員工求救均能被聽見。一審法院採信林祺源說法,另外也認定員工供述前後不一,因此判決林祺源無罪。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卻做出改判。高院認為被害員工以親身經歷陳述,雖在細節上有出入,但仍可認為是親身經歷。另外被害員工事後被診斷出「創傷性壓力症後群(PTSD)」,可見林祺源確實犯罪。高院因而認定林祺源共犯3次強制性交罪,分別處有期徒刑4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林祺源也被送監察院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日前也對他做出懲處,決議將他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另外被害員工也提出民事訴訟,一審判決林祺源需賠償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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