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到愛奇藝了? 陸委會:15日先討論大陸OTT違法廣告業務

▲愛奇藝台灣站頁面。(圖/翻攝愛奇藝台灣站)

▲大陸OTT TV在台灣經營的廣告業務涉嫌違法,我政府將於明天跨部會協商,至於是否繼續經營,還待後續審查結果。圖為愛奇藝台灣站頁面。(圖/翻攝愛奇藝台灣站)

記者陳政錄/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OTT TV平台在台灣涉違法經營,NCC、陸委會、台北市政府等單位明天將進行協商,討論查處辦法。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14日回應稱,15日的跨部會協商將先行對大陸OTT TV的「違法廣告活動」進行處理,若確實有違法,將依法裁罰。

近年隨網路平台興起,背景為陸資的OTT平台包括愛奇藝、騰訊WeTV,均登台投資並收費營運,但因相關業務未經我主管機關許可,便在台播出影視節目、招收會員刊登廣告,已違反兩岸條例第34條規定,相關投資項目也不在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的範圍內,因此正值NCC草擬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最遲7月底公布前,5位NCC準委員13日在面對立法院審查時,同意立委「讓大陸OTT在台下架」的要求。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5月14日主持召開例行記者會。(圖/記者陳政錄攝)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陳政錄攝)

對此,邱垂正今天下午在主持例行記者會時,表示我方政府不斷重申,目前未開放陸資來台提供進行視聽串流服務,因此播出節目、招收會員、刊登廣告等行為,均違反兩岸條例,陸委會已通傳蒐集相關事證,並進行跨部會會商,積極查處中。

邱垂正說明,明天將召開聯商的「境外OTT TV在國內刊登廣告案件會議」,將討論大陸OTT TV在台灣從事違法廣告活動活動的處理,因涉及個案是否違反兩岸條例第34條規定,會同相關機關了解,如果確定有違法,將依照89條規定來進行裁罰。

他進一步表明,依照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OTT TV非屬陸資來台許可項目,亦不得在台灣從事廣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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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COVID-19)防護路線圖。(圖/黃麒文 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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