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幸福聯盟痛批:大法官高舉性自主權高過婚姻價值

▲▼下一代幸福聯盟記者會-曾獻瑩。(圖/記者黃克翔攝)

▲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回應「通姦除罪化」。(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在29日做出釋字791號解釋,宣告我國「通姦除罪化」。對此,支持通姦罪的「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深表遺憾,稍早於線上記者會也做出回應,他認為通姦是一項重罪外,更怒批「大法官高舉性自主權,高過婚姻家庭」,執政黨目前正朝著「性解放的方向」邁進。

曾獻瑩提到,婚姻家庭就是國家發展的根基,兩人結婚後應該要相互約束、彼此忠誠,怒嗆「要性自主權、人格自主權,那就不要結婚阿」,認為此次釋憲結果「通姦除罪化」不應侷限在「私人」範圍,大法官常說「上不致損及公共利益」,他反問「小三、小王不會損害國家發展嗎?刑法只抓偷賣場乖乖(餅乾)的人嗎?」,針對這樣的結果,他直呼完全不符合人民期待,大法官就是高舉性自主權。

▲通姦除罪化,下一代幸福聯盟回應。(圖/翻攝線上記者會畫面)

▲曾獻瑩痛批「大法官高舉性自主權,高過婚姻家庭」。(圖/翻攝線上記者會畫面,下同)

曾獻瑩強調,通姦罪應是重罪,且要告一起告,絕對不能除罪,還能夠保護女人及孩子,另外對於釋憲影響,他認為未來小三、小王的文化風氣會越發的不可控制,越來越氾濫,且在婚姻中受傷、遭受背叛的配偶可能會越來越弱勢;另外,曾獻瑩說他們接下來不考慮遊行,因為他們覺得遊行抗議沒有果效,局勢根本難以翻盤。

▲通姦除罪化,下一代幸福聯盟回應。(圖/翻攝線上記者會畫面)

▲曾獻瑩認為通姦罪「要告一起告」。

律師裘佩恩也在線上記者會提出看法,他認為通姦罪其實「有一定的影響力」,舉例像是小三懷孕不敢生子,因為有「強力的通姦證據」,不過通姦除罪化後,未來可能生活中就會歷經各種八點檔劇情,「有錢的男人搞小三、小四、小五,孩子通通生下,全都拿得到繼承權」,也因為民事賠償不必本人出庭,直呼「刑事、民事的威嚇力有差」。

媽媽盟副祕書長單信愛提到,聽到結果後眼淚直接落下,覺得「認真為家庭付出,卻換來這樣的結局」,她認為把家庭維持好的話,其實能減少社會事件發生,對於通姦除罪化立即生效,更直言「那配套措施呢?遭背叛的配偶該怎麼辦?」,似乎沒有任何著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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