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小時羈押庭!花縣府教育處長李裕仁、體育會理事長涉貪收押禁見

▲花蓮縣府教育處長李裕仁涉及花蓮水上訓練基地等公共工程採購弊案與花體育會理事長2人經花蓮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圖/記者蕭可正攝,下同)

▲▼教育處長李裕仁(上)涉及花蓮水上訓練基地等公共工程採購弊案與花體育會理事長汪錦德(下)2人經花蓮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圖/記者蕭可正翻攝)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長李裕仁10日上午被檢調約談,花蓮地檢署表示,接獲檢舉已蒐證一段時間,不方便透露是什麼案件。但是,經過近2天的約談後,11日下午花蓮地院經過6個多小時羈押庭審理,在晚間10點花蓮地檢署對外宣布,花蓮縣府教育處長李裕仁及花蓮縣體育會理事長汪錦德,經花蓮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花蓮地檢署表示,李姓教育處長及花蓮縣體育會汪姓理事長因涉花蓮水上訓練基地等公共工程採購弊案,涉犯洩密、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已由花蓮地方法院裁定2人均收押禁見。

▲花蓮縣府教育處長李裕仁涉及花蓮水上訓練基地等公共工程採購弊案與花體育會理事長2人經花蓮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圖/記者蕭可正攝,下同)

花蓮地檢署前接獲情資,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轄下之水上訓練基地等公共工程採購案涉有弊案,經長期蒐證後,檢察官10日持花蓮地方法院所核發的搜索票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搜索教育處及等共7處,並約談包括李裕仁、汪錦德及廠商等相關人員共10人,最後李裕仁及汪錦德二人遭法院裁定羈押,另外體育會張姓秘書長以10萬元、邱姓廠商以50萬元交保,其他被告及證人則請回。

▲花蓮縣府教育處長李裕仁涉及花蓮水上訓練基地等公共工程採購弊案與花體育會理事長2人經花蓮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圖/記者蕭可正攝,下同)

花蓮地院之羈押庭審理從下午3點一直開到晚間近9點,時間相當久攻防激烈,李裕仁、汪錦德的親友也都在法庭外等待,縣長徐榛蔚晚間8點曾前往關心部屬,李裕仁涉案讓許多人跌破眼鏡,被約談當天還有教育處同仁在地檢署外等到深夜。

有縣府同仁私下表示,李裕仁認真負責,為人又很好,會涉入貪瀆案件,應該是有無法抗拒的人情壓力;另外體育會理事長汪錦德與前縣長、立委傅崐萁相當交好;去年傅崐萁參選立委,汪錦德還率各單項委員會,在媒體大登廣告支持,並幫忙競選總部成立的路權申請,更舉行「花蓮體育各界傅崐萁後援會」,是挺傅大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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