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鷹失事彈劾2軍官 監察院認定天氣掌握有疏失

▲▼黑鷹失事照片曝。(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黑鷹失事。(資料照/記者陳雕文翻攝)

記者楊亞璇/台北報導

國軍UH-60M黑鷹直昇機109年1月2日於新北市烏來山區失事,造成機上參謀總長沈一鳴等8人不幸罹難之飛安事件,空軍氣象聯隊八天中主任任亦偉以及戰管中心管制長周士凱涉有違失,監委包宗和、仉桂美提案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認為,任亦偉向飛行員講解天氣,明知可見光雲圖受始曉日照不足影響,無法讓飛行員瞭解山區航線雲層分布全貌,卻未究明雲量分布,顯有嚴重違失。

監察院調查指出,空軍氣象聯隊第八基地天氣中心(下稱八天中)主任任亦偉違反氣象手冊規定、空軍戰術管制聯隊戰術管制中心(下稱戰管中心)管制長周士凱違反戰管中心值勤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監察院20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包宗和、仉桂美提案,彈劾任亦偉、周士凱,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彈劾案文指出,本案專機任務,空軍第四聯隊標準作業程序規定,應全程保持目視飛行,不得進雲,且任務機副駕駛於戰管中心提示時亦明確表示如天氣不好,改走C2沿海航線,顯見天氣是專機任務組員選擇航線之首要考量。

監察院提到,任亦偉向飛行員講解天氣,未依規定於天氣室講解、未錄音,明知可見光雲圖受始曉日照不足影響,無法讓飛行員瞭解山區航線雲層分布全貌,卻未運用一目了然之近紅外線雲圖(IR4-偵測低雲用)或查閱真實色雲圖,究明雲量分布,即告知航線上近山區有雲,但實際上還不會影響這次任務執行。

監察院表示,講解後未將守視結果通知飛行員應處,致專機駕駛先從C2、C10中選擇低雲密佈之C10山區航線,隨後因未能預先瞭解C10沿途雲量分布全貌,而於過坪林後遭入雲情況時,完全沒有心理準備,驚呼「雲長那麼快」,卻因資訊錯誤而誤以為仍可雲下目視安全飛行,遲延其及時由目視改儀器飛航決心之下達,顯有嚴重違失。

至於管制長周士凱,監察院表示,負責C-430專機追監事宜,惟未能記取107年F-16機撞五分山之教訓,任務前仍未查詢航線周圍地障,亦未依標準作業程序規定,將C10航線報告點座標輸入至指揮儀,導致任務中無法察覺專機航跡偏離進入高地障山區,無法適時提醒高度,且未能依規定,適時告知飛行員天氣狀況,協助飛行員掌握前方雲之分布全貌,以便瞭解雲下目視安全飛行已有問題,顯有嚴重違失。

被彈劾人所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5條與第7條規定,並已構成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所定應受懲戒事由,爰依憲法第97條第2項及監察法第6條規定提案彈劾,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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