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內鬼案/《戲說台灣》監製訴求僱傭關係存在再敗訴

▲▼三立電視台,三立電視,三立大樓,三立新聞,三立示意圖,舊宗路一段159號。(圖/資料照)

▲三立電視台日前爆發高層收回扣案。(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三立電視台日前爆發多名管理高層長期向廠商收取回扣案件,公司多位副總陸續去職,甚至有人被依照背信罪嫌提起公訴。其中知名節目《戲說台灣》的監製傅沛筠也傳出向廠商收取每集5000元的回扣,而遭三立免職。傅女不滿,起訴請求確認與三立間的僱傭關係仍存在,一審敗訴,她上訴二審後,高院仍判她敗訴。可上訴。

傅沛筠自1999年任職三立電視台擔任《戲說台灣》監製,節目自2001年7月30日開始,以每天30分鐘的帶狀性戲劇方式播出,搜羅臺灣各地鄉野故事,製作出趣味且富教化意義的系列故事劇集,為台灣最長壽的古裝電視劇系列,成為三立電視台招牌戲劇之一。

不過三立電視台2017年間傳出管理層向廠商收回扣弊案,前副總莊文信等人相繼去職,節目部台灣台戲劇中心總監項德純甚至被依照「背信罪」嫌提起公訴。傅女也捲入收回扣弊案中,經過公司清查,發現她向3家委外製作公司每集收回扣5000元,合計595萬元,公司除了將她免職以外,並移送法辦。

刑事部分,傅女主張收受的回扣是傳播公司主動慰勞劇組的津貼,檢方採信後,給予不起訴處分。另外傅女對於遭到免職不滿,提出民事訴訟,主張三立非法解雇,請求法院確認雙方間僱傭關係仍存在。一審法院審理後,判決傅女敗訴,傅女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15日駁回上訴,仍判決傅女敗訴。高院維持一審的認定,根據三立公司工作規則,規定員工不得接受廠商招待、餽贈或其他不正當利益,而三立公司查出傅女長年向製作公司收取不當利益,違反工作規則並終止雙方僱傭關係,解雇有理。本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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