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菲律賓入境旅客 11/9起無需先送集中檢疫所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表示,我國年9月24日起實施自菲律賓入境旅客皆於集中檢疫場所完成檢疫,並於檢疫期滿前再進行採檢之措施。截至11月3日,已採集1,294位旅客檢體,其中1,268位無症狀者,有9名於檢疫期滿前採檢後確診,考量檢驗陽性率8月中旬起就下降,11月9日起將比照一般入境旅客,無須直送集中檢疫所。

▲▼陳時中上火線說明流感疫苗施打的政策。(圖/記者莊喬迪攝)

▲陳時中上火線說明流感疫苗施打的政策。(圖/記者莊喬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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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表示,依國際相關研究文獻及過往案例經驗,無症狀感染者經14天檢疫後之採檢結果即使為陽性,其檢體幾已無法培養出病毒,顯示個案已不具傳染力。但若為檢疫期滿後將至醫療機構、長照機構等提供第一線照護服務者,仍須配合規定接受採檢。

指揮中心指出,菲律賓近1週平均日增約2千例確診,截至目前累計確診387,161例。考量菲律賓疫情於8月達高峰後趨緩,且檢驗陽性率亦於8月中旬起整體呈下降趨勢,因此,指揮中心宣布,自11月9日起,自菲律賓入境旅客之檢疫措施,將比照自其他第三級流行地區之入境旅客,說明如下:

1. 入境前14天內曾有症狀者(含已先自行服藥者),應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並配合採檢或其他必要檢疫措施。

2. 無症狀者,依規定返家或至防疫旅宿完成14天居家檢疫,於檢疫期滿後再自主健康管理7天。

3. 移工、境外生等專案對象,依指揮中心相關管理措施辦理。

▲▼全球疫情持續升溫,返國民眾務必配合防疫措施及居家檢疫。(圖/翻攝自Facebook/衛生福利部)

▲全球疫情持續升溫,返國民眾務必配合防疫措施及居家檢疫。(圖/翻攝自Facebook/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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