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公布石木欽案後續調查 澄清監察院誤載池啟明大法官涉案

▲▼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公布翁茂鍾案擴大調查報告。(圖/記者吳銘峯攝)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說明調查結果。(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司法院7日公布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不當飲宴案後續調查,全面調查50名現職、退休法官,包含優遇大法官蔡清遊、卸任大法官池啟明等人。除了前一波已經被司法院移送蔡清遊等人以外,司法院澄清,媒體報導的池啟明大法官也涉及不當飲宴,應該是監察院誤載的內容,池啟明從未與佳和實業負責人翁茂鍾飲宴。

司法院1月間公布本案首波調查報告,當時調查20名現職、退休法官,包含蔡清遊、最高法院前院長林奇福等人,均有違失情節。其中包含林奇福在內的7名法官,在受理當事人案件時,還與當事人有不當飲宴、收禮等行為,或是過於頻繁不當接觸,因此司法院決定將這7人送人事委員會議處。而人審會決議,在1月底將其中的6人移送監察院彈劾並追回林奇福、前高院庭長林金村2人的司法獎章及獎勵金。

而司法院進行後續的調查,這次再擴大調查媒體報導的前大法官池啟明、蘇俊雄、城仲模等人,但經過討論後,認為其中僅蔡清遊應予懲處,促其注意,但罹於時效不予懲處;餘人皆無違失不懲處。其中池啟明部分,司法院更以一整頁新聞稿說明,指監察院稱翁茂鍾於2001年6月6日下午拜訪池啟明,但實則為監察院誤載,又經媒體引用,應予澄清。池啟明從未接受翁茂鍾飲宴,僅因當年其胞弟慶生時,共同出席朋友主辦的餐敘,另外池啟明當時也未承辦翁茂中的相關案件。

另外司法院在1月間首波調查時,調查20名現任、退休法官,並將其中的7人送懲處。這次後續調查,司法院擴大調查為50位現任、退休法官,最後認定這批法官內,共有26人有違失行為,其中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因多次收受襯衫,期間還擔任翁茂鍾公司行政訴訟案件的審判長、未經迴避,人審會認為有懲戒必要,因此將他送監察院審查。

另外司法院也決定再將12位現任、退休法官,送交人審會審議。這批法官為前台南高分院法官林勝木、前台南高分院法官蘇重信、前最高法院庭長林永茂、前台南高分院法官蔡長林、前台南地院法官何清池、前高等法院庭長溫耀源、前高等法院法官林明俊、前台南高分院法官楊省三、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茂全、前公懲會委員黃水通、前高等法院法官陳永昌、前台南高分院法官林永茂、前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最高法院優遇法官林茂雄。但人審會決議,這批法官違失多為十、二十餘年前之事,多已罹於懲處時效,不予懲處。

此外,人審會還決議,要追回最高法院優遇法官兼庭長謝家鶴、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尤豐彥2人之一等司法獎章。至於接受調查的其他23位法官無證據證明有違失,人審會認為無懲處必要,也不公布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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