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8歲離家少年「為了義氣」涉聚眾鬥毆 少年隊警用愛感化

▲▼ 少年阿成觸犯聚眾鬥毆罪遭到警方查獲            。(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高雄少年誤交損友涉入聚眾鬥毆案,少年隊尋獲他後力勸其向善。(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記者黃子倩/高雄報導

高雄有名18歲的少年阿成(化名)自幼父母離異,由父親監護照顧,升上國中因青春期叛逆、交往複雜,時而輟學、逃家,經常不知去向,上了高職後和父親的關係更是緊張,父兼母職在外打拼,無暇照顧家中5名子女,阿成高一下變搬離家中獨自在外租屋,靠著派遣臨時工自給自足,但缺少父母關愛的阿成自制力低,日前在一次聚眾鬥毆的現場圍觀,遭到員警查獲,經現場其他人供述,足認阿成在場助勢,以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刑法妨害秩序罪移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又因為阿成長期在外生活不知開庭日期,遭到法院發佈協尋。

日前高雄少年隊員警得知少年阿成因妨害秩序等案件遭到法院發佈協尋,經過分析研判其出沒相關地點,進而順利將人尋獲。少年隊員警事後得知阿成因先前傷害案遭少年法庭裁定訓誡併假日輔導,為避免他一錯再錯,少年隊對於他的交友狀況及興趣有相當程度的認識,當警方尋獲阿成的當下,他向警方表示,當時人之所以在聚眾鬥毆案現場,是基於講義氣陪朋友前往圍觀、吆喝,但不清楚這樣的行為已觸法。

阿成遭警方尋獲後,表示將坦然面對過去自己的錯誤,也願意接受法律制裁,期許自己有新的未來。少年警察隊隊長王春生表示,刑法妨害秩序相關規定,聚眾鬥毆在場助勢之構成要件,是在不特定多數人間或特定多數人間之聚眾鬥毆場合,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之人,不論助勢行為是否確實有助於聚眾鬥毆之進行,皆已符合客觀構成要件,呼籲青少年朋友不要盲從,以免涉案、悔不當初。

►「時間對我們來說完全沒用!」

更多新聞:

雄檢與警「強棒聯手」頂樓攻堅逮持毒擁槍男 3制式手槍竟藏花盆

快訊/雄監管理員見哀號不送醫...私刑虐死受刑人!二審判決出爐

高雄男不堪脊椎骨刺折磨「神情詭異」跑上橋 警耐心勸說阻憾事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