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能自廢武功! 立法院法制局:中國「鎖藥」BNT不能只靠民間

▲▼郭台銘、劉德音與蔡英文商討BNT疫苗進口一事。(圖/總統府提供)

▲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日前赴總統府商討BNT疫苗進口。(資料照/總統府提供)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鴻海/永齡基金會、台積電及慈濟基金會7月完成捐贈1500萬劑BNT疫苗,立法院法制局發布最新報告警告,台灣面對中國「鎖藥危機」,不能長期依靠民間捐贈BNT疫苗,且國際藥廠與中國藥廠簽訂獨家代理合約,是侵犯我國藥證管理、投資審查及市場准入權限,呼籲政府應向世界各國積極交涉,並向國際經貿組織反應,避免中國不合理「獨家代理權」危害國人的醫療人權。

立法院法制局7月發布「從壟斷疫苗市場看醫療人權與不公平競爭」報告指出,在國際疫苗取得困難的情況下,疫苗已經變成戰略物資,不是有錢就能買到,疫苗的採購不再只是單純的商業問題,而是涉及國際間的政治問題。

法制局舉例,我國在向德國BioNTech公司洽購BNT疫苗的過程中,即遭遇困難,洽購過程一波三折,中國國台辦透過聲明力主上海復星醫藥集團參與研發,並擁有BNT疫苗在中國大陸和港澳台地區的「獨家商業權益」 ,在兩岸互不承認對方政權的情形下,使我國採購BNT疫苗的問題更形複雜。

法制局表示,依照我國現行法規,在台灣沒有設立分公司的「上海復星醫藥」因為不具備台灣的藥品販賣業資格,即便取得「獨家代理權」,仍無法使德國之BNT疫苗直接進入台灣市場。

法制局表示,若德國BioNTech公司只考量商業利益,而無視兩岸政治現況及我國的藥品管制規定,與「上海復星醫藥」簽訂「獨家代理」授權合約,隱含對台灣藥政管理、投資審查及市場准入權限的侵犯,「我國政府如果認同此種商業模式,無異在法規與行政權上自廢武功。」

法制局稱,雖然我國政府在BNT疫苗採購上,最終採公私協力方式,由政府授權鴻海永齡基金會及台積電和慈濟基金會採購,避開我國政府與上海復星公司直接簽約,但台灣BNT疫苗的來源不能長期依靠民間捐贈,且不論是德國BioNTech公司不與台灣政府進行疫苗交易,或是上海復星設定特殊交易條件,才同意出售疫苗的行為,皆會構成競爭法上之不公平競爭行為。

針對中國藥商不合理的「獨家代理權」恐危害國人醫療人權,法制局建議,據報載,這5年中國取得台灣29%的新藥代理權,面對中國對台灣的「鎖藥危機」,外交部及國家安全單位應就中國壟斷我國新藥和疫苗市場的問題,向世界各國積極交涉,遊說國際藥廠避免將台灣新藥或疫苗市場以排他的「獨家代理」模式,授權給中國代理商。

法制局建議,經濟部可針對我國輸入許可程序被架空、市場准入權被侵害及不公平競爭問題,向國際經貿組織做適當反應,尋求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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