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醫院前腎臟名醫江守山詐健保費 遭判刑5月易科罰金45萬定讞

▲▼江守山。(圖/翻攝臉書江守山醫師)

▲名醫江守山涉嫌詐領健保費,判刑5月。(圖/翻攝臉書江守山醫師)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知名腎臟科醫師江守山,原本在新光醫院擔任主治醫師20餘年,2015年間離開新光醫院。但他離職前爆發疑似以公司員工充當人頭,假看診、真開檢驗單,涉嫌詐領44筆健保費。江守山一審遭判刑5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12日仍認定他有罪,還是判刑5月,以3千元罰金折算1日,得易科罰金45萬元。全案就此定讞。

經常在電視節目上出現的江守山,在1985年新光醫院創立時就已經擔任主治醫師。而江守山知名度不斷上升,更創立連鎖生機飲食店,日前頂新混油事件爆發後,江守山狀告頂新集團,甚至獲得法院裁准發支付命令,聲名大噪。

但江守山在2013年8月間,疑似利用門診機會,以公司員工充當人頭,假看診、真開檢驗單,涉嫌詐領44筆健保費。新光醫院隨即召開院內醫師醫療品質小組會議,要求江守山3日內主動辭職,否則就要終止雙方聘僱契約。江守山隨即採取法律手段,獲得法院假處分,暫時保住主治醫師的職位。雙方僵持不下,直到2015年6月,江守山主動撤銷假處分,醫院也在當年10月中,終止雙方契約。另外醫院也針對他詐領健保費部分,提出告訴。檢方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歷經2年多審理,認定江守山犯下「詐欺得利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以3千元折算一日。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還是認定江守山有罪,全案於12日宣判,高院仍依照「詐欺得利罪」,以3千元罰金折算1日,得易科罰金45萬元定讞。

江守山與新光醫院間有多起官司,先前他起訴要求確認雙方間雇傭關係仍存在,一二審法院均判決他敗訴,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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