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東張淑晶將入獄!霸屋不還又找租客騙免點交 判刑8月定讞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利用各種名義坑殺房客的新北市女房東張淑晶,先前與合夥人黃鐸租下新北市一棟3層樓透天厝,卻隱瞞房東敲壞牆壁,隔成套房出租;房東找法院人員來要求收回點交,張女又找來人頭戶假裝房客並偽造租約,欺騙前往點交的法院人員。一審將張女判刑8月,案經上訴,高院駁回上訴確定,張女將入獄執行。

張女有多起案件在法院審理中,她日前因誣告多名房客遭起訴,二審重判9年8月,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另外她也有不少民事官司,大多是敗訴。

本案因張女與合夥人於2014年7月9日向新北市范姓婦人承租3樓透天厝,並承諾屋主要當辦公室,不會更動裝潢。沒想到張女出資,將透天厝改為隔間套房(1樓3間、2樓5間、3樓3間),屋主要求張女返還,但張女等人不願意;屋主於當年12月間提出民事訴訟,訴請張女等人返還房屋,全案於隔年4月21日判決確定,張女等人必須返還房屋。

但張女等人非但霸屋不還,還多次以提起再審、第三人異議之訴等方式拖延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屋主請求法院點交,法院於2017年10月3日9時30分到現場進行遷讓房屋強制執行,張女等人得知後,竟找了公司張姓員工以及其他房屋的租客,持3份假造的租賃契約書,在法院司法事務官點交時現身,謊稱具有租約。司法事務官最後寫下「本件承租人提出租賃契約書出租期均自103年9月22日於訴訟前承租關係,故今日無法點交」。屋主發現後,提出告訴。張女等人遭提起公訴。

一審將張女判刑8月,合夥人黃鐸判刑7月,另外充當人頭的員工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再上訴,高院二審審理後,仍認定張女等人犯下「偽造文書罪」,維持8月、7月、5月的刑度。張女等人非法提出上訴,仍遭駁回,全案定讞,張女將入獄執行。

►「擄人勒贖」規格偵辦張淑晶 揭發惡房東全靠這對檢警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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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房東張淑晶和媒體大玩躲貓貓,在法院內躲了近1小時,才鐵青著臉離開,但因愛車先前被查扣,只得搭計程車。(圖/記者楊佩琪攝)

▲張淑晶將入獄。(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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