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沒管委會也不需公安申報 徐國勇允修法「全台有8千戶待輔導」

▲▼高雄大火燒出消防安檢問題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立法院等待上台答詢時 與內政部長徐國勇(左)隔著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中) 交談超過五分鐘。(圖/記者屠惠剛攝)

▲徐國勇(左)今赴立法院備詢,與蘇貞昌(右)咬耳朵。(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14日凌晨驚傳火警,釀成至少46死41傷,成為近26年最嚴重死傷火警意外。內政部長徐國勇15日中午受訪表示,目前全台仍有7、8千戶不適用1995年施行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無法強制規定要成立管理委員會,也尚未輔導完成,未來將透過地方政府輔導及修法,促進成立管委會,以設置和更新相關安全措施。

徐國勇今天中午在立法院受訪說明,1995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正式實施,當時該法並無溯及既往規定,因此並未強制規定之前興建的大樓需成立管理委員會,並規定這些大樓由各地方政府分期、分區、分類做相關管理輔導。

徐國勇表示,近期彰化、高雄陸續發生住商混合大樓發生大火造成傷亡事件,他對此表示遺憾,內政部將針對這些複合式大樓提出修法,研議如何更積極促進管委會成立,以設置、更新相關安全措施,並在不足的時候改善。

徐國勇說,高雄城中城大樓沒有管委會且年久失修,中間層商場沒落無人管理,又因為商場沒人營業不需進行公安申報,加上大樓樓高未達16層、不是純粹的集合式住宅,變成也不必申報,「這些漏洞我會要求消防署、營建署和相關單位,跨部會一起集合起來研議」,讓消防措施更精進。

徐國勇強調,政府並非有法不用,而是當時立法規定用輔導的,因為不溯及既往無法強制,未來將會修正相關法律補破網,規定1995年以前的住商混合大樓要做相關工安申報,另針對商場產權複雜,所有權人可能不願意成立管委會一事,則必須立法來解決。

徐國勇說,目前六都共有18000多戶不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其中經過各縣市積極輔導,有相當成效,例如台南市有將近6成5已接受輔導成立管委會全國最高,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輔導績效也增加,其中高雄、台中績效約65%左右,台北則因大樓太多了還不到40%,全台大概有7、8千戶還在努力中。

媒體追問,未來是否推動《消防法》修法?徐國勇表示,內政部已提出《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赴行政院審議,另「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已在立法院了,委員會已在進行相關審議。

此外,內政部今天上午透過新聞稿表示,將研議修《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規定老舊複合用途式大樓應成立管理組織,營建署並將與地方政府討論實務改進及執行作法;至於公安申報制度對於停業、歇業或閒置荒廢場所部分,內政部將會同地方政府進行討論並進行通案函釋,以利全國遵循。

內政部表示,已立即發函要求各地方政府即刻啟動全面清查盤點高風險建築物,並依據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研擬應改善項目暨落實執行分類分期改善計畫,維護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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