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無照偷飛R22直升機 300萬換緩刑二審減輕為100萬

▲陳耀庭違法飛「R22」直升機,23日開庭。(圖/記者黃宥寧攝)

▲富商違法飛「R22」直升機,二審判刑。(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陳姓物流富商熱愛飛行,去年9月間於桃園市龜山區偷飛羅賓遜Robinson-R22直升機(簡稱R22),最後因機械故障迫降新北淡水淡海新市鎮街頭,引發議論。陳男被捕後,遭提起公訴,一審將他判刑2年、緩刑5年,但需繳交300萬元給公庫;高院二審4日維持一樣刑度、緩刑,但減為繳交100萬元給與公庫。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去年9月間,一名網友目擊一架R22私人直升機,在新北市淡水新市鎮的街道上載客起飛;由於緊鄰住宅大樓,恐發生意外,網友將影片po上YouTube,「直升機這樣飛合法嗎?」檢方隨即剪報分案,查出駕駛者是桃園地區的物流富商陳姓男子,另外也在龜山地區的鐵皮屋查獲直升機,檢方將他帶回偵訊,訊後依違反《民航法》諭令50萬交保。

檢方調查,55歲的陳男有違反《民航法》前科,2008年曾因此被判刑2月,但他仍多次無照駕駛直升機飛航而影響飛航安全。檢方根據直升機上的飛航記錄器,發現陳男飛行達48次,陳男在偵查中坦承犯罪,並願意將直升機捐贈給虎尾科技大學。檢方最後提起公訴,但建請法院予以輕判。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共犯下《民航法》「非法飛行罪」共48罪,每罪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以3千元折算一日,得易科罰金219萬元。另外宣告緩刑5年,但需繳交300萬元給與公庫。陳男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院審理後,於4日宣判,高院維持一樣的罪名、刑度,但在罰金折算標準上予以減輕,改以1千元折算1日,陳男的2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73萬元;此外,也減少緩刑處分金,改判需繳交100萬元給與公庫。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