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時宇/裝潢蟑螂出沒!打造愛屋請小心

在房價日益高漲的年代,擁有一個家是許多人的夢想,除了買房時要再三謹慎外,裝修時也不能掉以輕心。

最近常有民眾遭不肖裝潢業者欺騙。就像報導所說:桃園一名顧先生為了給家人好的居住環境,買新家也找來裝潢公司,以130萬簽訂施工,但屋主控對方不但拖延工作時間,還疑似亂施工,不僅頂樓排水孔堵住,連浴室磁磚也亂貼,害他有家住不得,且羅姓老闆還搞失蹤,氣的屋主直接提告。

這些不肖業者正是利用民眾對房屋裝潢的陌生,先以話術構築美麗的藍圖,再巧立名目要求屋主付款,錢到手後不是鬧失蹤,就是工程草草收尾,留下欲哭無淚的屋主和無法住人的爛尾樓。這些人就是江湖上人稱的「裝潢蟑螂」。

俗話說,「預防勝於治療」,即便事後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但是訴訟實在是曠日廢時,所以今天要來聊聊如何看透裝潢蟑螂的習性,事前做好保護措施。

評價不是指標,美照供參

因為網路發達,大家都習慣在網路上查看各種評價或評比。不過,網路陷阱多,這些公司行號的評價是否真實可靠,其實還是要打上一個問號,尤其是毫無負評的業者,有時反而更要小心。

在挑選業者時,除了要查證相關公司營業登記,注意是否有狡兔三窟的情形外,更要注意公司是否有辦理室內裝修業者登記(註一),務必要選擇合格專業的業者,千萬不要只看到宣傳的美照,就自投羅網。

善用契約範本,嚴格執行

許多業者會以「減少麻煩」、「過去都是這樣」等理由,提供簡陋的估價單或契約給屋主簽。看起來有個書面契約好像很有保障,但其實這是悲劇的開始。因為契約上面該有的都沒有,像是:施工範圍、施工圖說、單價、總價、施工期間、付款方式等內容,欠缺那些項目之後很容易引發紛爭。

建議各位屋主盡量選用行政院所頒布的「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註二),至少在這份政府主筆的契約,已為雙方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如果業者再三推託,打死都不願意以契約範本簽約,這樣的業者適不適合,我想各位心中也都有答案了。

另外,契約訂立後雙方都應該要嚴格執行,對於業者提出「提前請款」的要求,一定要特別小心。許多業者都會以「先付錢不然沒辦法買材料」當起手式,要求屋主提前付款;不過,一般承攬契約其實都是報酬後付為原則(註三),所以沒錢買材料本身就是重要警訊。換句話說,當業者必須要先拿到錢才有辦法買材料時,他的財務狀況可能就有問題,屋主應該要有適當的危機意識才是。

終止契約當機立斷,減少損失

在施工的過程中,不肖業者常會看準屋主急著完工的心理,除了要求屋主提前付款,還會用各種理由拖延工程時間,藉此要求增加工程款。

如果不幸遇到這樣的情形,不要一心想著付錢了事,這樣只會被騙更多的錢而已。此時應該要請業者具體說明工程遭遇的困難是什麼?後續要如何解決?如果業者支支吾吾無法清楚解釋,可能就要考慮是否要「終止契約」以控制風險,千萬不要越陷越深。

要避免裝修蟑螂,最關鍵的心法就是「錢握在手才是老大」,不管業主說的多天花亂墜,只要屋主嚴格遵守契約條款,不提前付款,也不拖欠款項,在正常情況下應該都可以順利結案,即便遭遇不肖業者,也可以控制損失。

另外,除了契約簽訂要注意外,在施工過程中,雙方如果有需要溝通討論,建議都應該以電子郵件、LINE等方式為主,因為這樣至少能留下書面紀錄,未來有爭議的時候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對雙方都有好處。最後,提醒各位,賺錢很辛苦,不要隨便就把錢付出去。(本文轉載自法律白話文運動

附註:
註一:內政部營建署建管資訊系統-室內裝修業登記查詢。
註二: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如果裝潢有設計的需要,也可以參考「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契約書範本」或「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
註三:民法第 490 條:「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約定由承攬人供給材料者,其材料之價額,推定為報酬之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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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白話文運動劉時宇,法律白話文運動資深編輯。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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