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批「馬英九無罪」判決違法 三中案北檢提上訴再戰二審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中視、中影、中廣(三中)等國民黨產案,10月間獲台北地院一審判決無罪,意外引起馬與檢方隔空叫陣,台北地檢署日前收到判決書後,以公訴團隊為主,密集開會研討,10日質疑一審判決違法,正式向法院遞狀提起上訴,全案將再戰二審。

▲▼「四個同意,就是民意」戰鬥藍「公投公車」上路記者會,在戰鬥藍發起人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的發起下,邀集前總統馬英九、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及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共同發起公投公車活動。(圖/記者湯興漢攝)

▲前總統馬英涉賤賣三中黨產案一審無罪,台北地檢署決定提起上訴。(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馬英九在2018年遭起訴指控,在擔任國民黨主席時,為了解決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問題,在沒有急迫性的情況下,主導中央投資公司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以「天龍八步」手法迅速賤賣三中,及舊中央黨部大樓等黨產,相關交易造成國民黨與中投公司72億多元損失,馬等人涉特別背信等罪。

▲▼ 北檢偵辦三中案,前中投公司董事長張哲琛庭訊後離去。(圖/記者林世文攝)

▲前中投公司董事長張哲琛。(資料照/記者林世文攝)

台北地院2021年10月27日判決認為,馬英九當時並非三中案賣方中投公司、光華公司的董事,也沒被這2家公司授權對內管理公司事務、或對外代表公司簽名的權限,而依汪海清當年私錄的交易過程錄音顯示,馬英九雖曾介入談判,最後僅強調「我想不管怎麼樣,現在一定要找出一個方法,雙方可以接受」。

合議庭認為,馬英九在錄音中表示「就是基本上不違法,然後能夠走完的,就這麼簡單嘛,是不是」等語,只做抽象的原則性指示,並於多次確認合法性,難以認定馬英九命令張、汪2人賤賣,也無證據顯示張、汪2人的商業決定違法,3人都獲判無罪。

▲▼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除傳喚前總統馬英九,也傳喚中投公司前董事長汪海清,訊後請回。(圖/記者林世文攝)

▲前中投公司總經理汪海清。(圖/資料照)

馬英九辦公室在一審宣判後,發聲明指控「北檢強行起訴沒有拿一毛錢的人」,「有媒體社論認為這是『東廠』行徑」,對此,不具名的三中案偵辦團隊成員立即反駁,表面上「沒有拿一毛錢」但「不法暴利盡入他人私囊」,若非起訴三中案,中影是否會把9.5億及330部國片版權還給國家?希望馬不要「政治操作,人身攻擊」,雙方在法庭外仍持續較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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