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媽2個月花13萬聘保母!竟A走新生兒用品+零食 虐嬰黑歷史曝

▲▼孩子,嬰兒,懷孕,新生兒,寶寶。(圖/取自Pixabay)

▲北市新手媽花13萬聘楊姓保母到府顧新生兒,豈料楊女不但無照竟還偷走家中零食。(圖/取自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楊姓女子佯稱有合法執照可到府托育,新手媽媽與她簽立托育合約後,支付2個月共13萬薪資,豈料楊女藉居家托育,在凌晨將嬰兒房價值1900元新生兒毛巾、衣物等放進包包內,臨走前又竊取廚房冰箱內價值7080元的食物及零食櫃內的零食。士林地院審結,依詐欺、竊盜罪,處拘役70日,易科罰金7萬元。

2019年9月2日新手媽媽曉玲(化名)在臉書托嬰相關臉書找到楊女,與楊女簽立托育合約後,先支付2個月13萬薪資,委託楊女在住家進行居家托育剛滿月寶寶。但沒想到手腳不乾淨的楊女,10月16日0時52分,竟不顧入睡嬰兒,偷走嬰兒房內全新價值1900元的新生兒毛巾、衣物等用品,又到廚房冰箱拿走7080元食物及零食,僅花2分鐘得手後逃逸無蹤。

曉玲提告後,才驚訝發現,原來楊女在2017年2月已向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停止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但她卻在停止登記後仍私下收托兒童,甚至對收託兒童疑疏忽照顧,經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認其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而廢止其居家托育服務登記證書。

法官審酌她並無合法在北市執行到府托嬰職務資格,竟利用曉玲急需到府托育服務機會,以詐術導致他人交付財物,且漠視他人尋求合法妥當居家托育的權益,並可能造成他人嬰幼兒生命身體健康受有損害,又竊取他人財物,顯然缺乏尊重他人財產的觀念。

雖然楊女辯護律師請求緩刑宣告,但楊女在警詢、偵訊時均否認犯行,甚至在準備程序僅就詐欺部分承認犯行,難認有真誠悔過之意,復考量她與曉玲未和解並取得諒解,曉玲也表示,請法院依法判決,不同意給予緩刑,依詐欺取財罪,處拘役59日、竊盜罪處拘役20日,應執行拘役70日,易科罰金7萬元。20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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