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釀禍「不敢讓媽知道」!撞碎1家4口腿軟狂喊:對不起

記者吳世龍、閔文昱/高雄報導

高雄38歲酒駕男黃子洋26日三度酒駕,撞上正要過馬路前往愛河霓虹派對市集的林姓一家四口,造成媽媽傷重不治,爸爸和一對小姊妹重傷在加護病房治療。對此,黃男27日被移送到地檢署偵訊,面對記者提問有什麼話想跟家屬說,他還一度腿軟,只頻頻喊對不起,至於黃男母親,則還不知道兒子已釀成大禍。

根據警方調查,黃男酒測值達每公升1.24毫克,駕車前曾在咖啡店喝酒,還自備高濃度烈酒,並堅持上路,沒想到就在晚間7時20分經過河東路、國民街口時,於國賓飯店前撞上過馬路的林姓一家四口,造成37歲范姓女子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不治,而15歲姊姊雙腿骨折、全口牙齒掉落,林父及13歲的次女也全身多處擦挫傷,幸3人送醫治療後目前生命徵象均穩定。

▲▼三度酒駕男移送地檢署。(圖/記者吳世龍攝)

▲三度酒駕男移送地檢署。(圖/記者吳世龍攝)

黃嫌被逮當下,還未意識到闖下大禍,甚至以怕冷為由,坐在路邊要求警員讓他先穿外套,「你查嘛,我真的很冷,讓我穿一下衣服」,走起路來搖搖晃晃,需要警員攙扶才能坐上警車。黃嫌27日被移送至高雄地檢署偵訊,並頻頻喊對不起,並表示會去死者靈堂上香。據了解,黃男至今仍不敢告訴相依為命的媽媽,自己酒駕撞死了別人的媽媽。

警方調查,黃子洋在2006年、2009年間都有酒駕被取締的紀錄,如今三度酒駕造成嚴重傷亡,全案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酒駕肇事致死移送偵辦;檢方訊後認為被告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涉犯刑法第271條之殺人既、未遂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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