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用學校電腦沒登出臉書 男大生竟偷做這件事...她氣炸怒告

▲▼facebook,FACEBOOK,臉書。(圖/達志/示意圖)

▲女大生在學校圖書館使用電腦後未登出,遭男同學盜用點讚發文。(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北市某大學甘姓男大生,在學校圖書館使用電腦時,發現前一名盧姓女同學未登出社群網站臉書,竟為了提高自己紛絲流量,以盧姓女同學名義,在他粉絲專頁留言點「讚」及貼文「Lucky」,並持續以女大生臉書帳號,邀請她的友人成為他粉絲。女大生發現後報警提告,士林地院審結,依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2月,易科6萬。緩刑2年。

去年4月21日下午,盧姓女大生在學校圖書館使用電腦登入臉書,使用後忘記登出,沒想到甘姓男大生成為下一位使用者,發現她未登出,為了提高自己粉絲專頁粉絲流量,以盧女名義在專頁上留言點「讚」及發文「Lucky」,進而冒用盧女名義,發送按讚邀請給她友人,假裝是盧女邀情對方成為甘男粉絲。

審理時,甘姓男大生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法官審酌他利用盧姓女大生漏未登出臉書帳號疏忽,冒用名義發送不實邀請,侵害盧女使用帳號表達意見的自主性,惟念犯罪動機,僅止於提高其粉絲專頁的聲量及粉絲數量,並未對盧女造成重大損失,事後也取得諒解。

法院考量他犯後態度尚稱良好,有學習障礙,患有慢性骨髓性白血病,健康狀況不佳,並無前科,此次一時失慮,因此觸法,經過這次偵審教訓應知警惕,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2月,易科罰金6萬。緩刑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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