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網信辦:擁百萬用戶資料平台海外上市須「網安審查」

▲國網信辦,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圖/視覺中國)

▲大陸網信辦。(圖/視覺中國)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大陸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信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十三部門近日聯合修訂了《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明確要求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資料的網路平台運營者,赴海外上市必須申報網路安全審查。

據《澎湃新聞》報導,大陸網信辦有關負責人就《辦法》相關問題表示,2021年9月1日,大陸《數據安全法》施行,明確規定官方建立數據安全審查制度。大陸方面據此對《網絡安全審查辦法》進行了修訂,將網路平台運營者開展數據處理活動,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安等情形納入網路安全審查範圍,並明確要求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資料的網路平台運營者,赴海外上市須申報網路安全審查,主要目的是為了進一步保障網路安全和數據安全,維護國家安全。

至於網路平台運營者赴海外上市申報網路安全審查,可能結果有幾類?該負責人表示,對外開放是大陸的基本國策,始終支持大陸境內企業依法依規合理利用境外資本市場融資發展。申報網路安全審查,可能有以下三種情況:一是無需審查;二是啟動審查後,經研判不影響國家安全的,可繼續赴海外上市程序;三是啟動審查後,經研判影響國家安全的,不允許赴海外上市。

如何理解網路安全審查中涉及的數據處理活動?該負責人說,根據《數據安全法》,數據處理活動包括數據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活動。《辦法》重點聚焦的是網路平台運營者開展上述數據處理活動,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情形。

網路平台運營者何時申報赴海外上市網路安全審查?該負責人說,網路平台運營者應當在「向國外證券監管機構提出上市申請之前」,申報網路安全審查。

至於赴海外上市網路安全審查如何提交申報資料?該負責人表示,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設在網信辦,具體工作委託「中國網絡安全審查技術與認證中心」承擔。「中國網絡安全審查技術與認證中心」在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指導下,承擔接收申報資料、對申報資料進行形式審查等任務。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