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研究助理指侵好友妻 「濕手」遭逮還辯「去問她舒不舒服?」

▲性侵、迷姦、撿屍、強暴、憂鬱、自閉、傷心(圖/記者黃克翔攝)

▲交大研究助理指侵好友妻子,二審獲判緩刑。此為示意圖。(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已婚的新竹交通大學黃姓研究助理,去年5月與多名友人在租屋處開趴,大家喝醉後躺在通舖席地而睡。不料黃男竟在清晨偷偷起身,指侵好友的妻子,好友發覺後不動聲色聽了1分多鐘,隨即跳起開燈抓包,黃男手指濕潤有體液,竟回:「去問你太太舒不舒服?」一審將黃男判刑3年4月,上訴二審後,高院改判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去年5月2日晚間,在租屋處邀請友人前來聚會,大家喝酒喝到凌晨2點多,醉了就在木質地板上躺了就睡。不料凌晨5時許,黃男偷偷起身,乘著好友的妻子不勝酒力昏睡、不能反抗之際,跪坐在她兩腿之間,以手指性侵對方。

好友發覺後不動聲色,聽著黃男性侵自己妻子的聲音,約1分鐘後,好友突然起身壓制黃男,並打開燈,檢查黃男手指,是濕潤有體液的。好友大聲喝斥黃男,其餘人全都醒來,並協助報警。好友大罵:「你為什麼剛剛要這樣?為什麼要摸她的身體?為什麼要摸她的下體?」,黃男答:「我摸她,然後她沒有…她沒有不舒服的話…」,好友問:「所以你覺得她很舒服是嗎?」,黃男回答:「沒有沒有沒有,你想太多了」。

警方到場後將黃男帶回偵訊,黃男還說:「她沒有抗拒,然後她就隨著撫摸而移動身體。」還說如果女方激烈抗拒的話,他當然會停下來,是因為自己喝酒失去理性。由於好友認為黃男毫無悔意,堅持提告,檢方對他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黃男賠償77萬5千元,但好友不原諒,法院因此將黃男判刑3年4月。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黃男再加碼賠償200萬元,雙方達成和解。全案於18日宣判,高院改將黃男判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內交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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