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文章/法官炸鍋?提升裁判品質是捍衛或侵犯審判獨立

▲司法,法律,違法,犯法,法庭。(圖/視覺中國)

▲藉由抽閱裁判書職務監督,作為調動升遷與職務評定的依據,反而可改善法官爭執職務調動及評定不公的問題。(圖/視覺中國)

司法院為精進裁判書品質,要求各級法院院長抽閱裁判書,此舉讓基層法官炸鍋,認為行政權黑手又要伸入審判獨立核心,尤其當年發起「箱子還你,獨立還我」廢除裁判書事前送閱制度的司改健將們,如今都位居司法高層,是不是掌握權力後就忘了初衷?這些年來好不容易建構的獨立審判精神又將煙消雲散了嗎?

其實,「裁判品質提升方案」早在2006年間就開始實施了,只是要求各級法院院長定期抽閱已經宣判的裁判書,真正落實的很少,多在虛應了事。司法院又在2021年8月發函各級法院重申前令,表示將在審判資訊系統中研發建置「裁判書類研閱功能」,並要求各級法院院長抽閱法官的裁判書。

函文中說明,一、二審法院民刑事審判資訊系統的相關研閱功能「即刻已可供使用」;最高法院、行政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等系統預計2022年4月底上線;懲戒法院的研閱系統則要到2022年6月底才能使用。基層法官無法理解的是,為什麼早已上路的抽閱裁判書制度,司法院事前未與法官溝通、事後也不向法官說明?

司法院在發函給各法院院長時,再三強調「院長依裁判書研閱結果,如認有明顯違誤,而有提醒其注意或改進必要者,應於不影響審判獨立之限度內,以適當方式告知承辦法官」。換言之,抽閱裁判書的目的是在協助,而非監視法官。但基層法官為什麼不埋單?不相信司法院的說詞?真正的關鍵應在於院長的職務監督權,而侵犯審判獨立的說詞,不過是個晃子!

這些年來的司改成果,審判獨立的落實可說已經根深蒂固,稍有捕風捉影的傳言毋需多明確的證據,再大的官也會被拔掉。況且,網路發達的今日,人人都是柯南,法官社群網站又可供眾人肆無忌憚抒發己見,任何司法行政長官誰敢甘冒大不韙去干涉審判!更何況,抽閱裁判書制度,院長看的是判決正本,判決都已經宣判了,正本也製作完成送達給當事人了,還能夠干涉什麼?

有人說,雖然司法院公開表示,會等到「書記官交付送達(裁判書)正本後」,再啟動抽樣研閱,但司法院將裁判書研閱功能設在審判資訊系統,等同法官的裁判書原本或書記官的正本一出爐,院長及其指定的研閱小組成員就可抽閱,但做過實務的人都知道,書記官製作裁判書正本送達後,最快也要一個星期才能在網路上搜尋到裁判書,所以這種說法不能成立。

又有人批評說,如果第一審是簡易程序,上訴是由地方法院的合議庭審判,院長對簡易庭法官的「核閱」,會有干涉審判的疑慮!如果這個假設可以成立,真正的問題壓根兒在於,為什麼在獨立審判的範疇裡「法官還要聽院長的話」,除非法官心裡有所求才會有所懼,也才會讓司法行政長官有借力使力之處,那麼這應是不適任法官職務的問題,而非干涉審判的問題!

近年來,光怪陸離的判決書愈來愈多,有複製貼上的AB判決、有在判決書內敘述和其他法官宿舍糾紛的判決,也有在判決書內大談人生哲理,有的判決理由法律見解天馬行空,事實認定嚴重違悖經驗法則,院長大都是久任職務一時之選者,藉其經驗抽閱裁判書,對後進法官「促其注意」、「提醒改進」等措施,應該有助於提升裁判品質。

基層法官或許在意院長可藉由抽閱裁判書職務監督,進而影響法官的調動升遷與職務評定,但真金不怕火煉,在法官社群裡,誰的裁判品質好、辦案細心認真,院長或庭長早都了然於胸,這些法官根本無所懼,該怕的應該是一些混得兇、案子亂辦、判決亂寫的害群之馬!藉由抽閱裁判書職務監督,作為調動升遷與職務評定的依據,反而可當作過往法官爭執職務調動、評定不公,卻苦無證據的窘態。

「司法要獨立但不是要孤立,審判要獨立但不是要獨斷」,尤其在經由考試訓練取得法官資格的台灣,初任法官大都並無豐富的社會經驗,更須藉由資深法官的經驗傳承來累積辦案實力,法官不能只會躲在審判獨立的保護傘下徒憑己意就下判斷,否則真的就會淪為孤立獨斷,那將是全民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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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文章,東大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曾任法官,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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