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市信義分局偵查佐強索紅包栽槍 桃院依貪汙等罪重判10年11月

▲前北市信義警分局偵查佐朱定邦、扶修明等人於2016年、2017年間涉嫌恐嚇取財、栽槍等案件,朱還捲入經營賭場案,桃園地院今天宣判。(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前北市信義警分局偵查佐朱定邦、扶修明等人於2016年、2017年間涉嫌恐嚇取財、栽槍等案件,朱還捲入經營賭場案,桃園地院今天宣判。(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前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偵查佐朱定邦、扶修明於2016、2017年間任職時為求績效,勾結黑道恐嚇被害人,甚至以營救詐賭女子由恐嚇取得10萬元紅包,檢警於2017年8月搜索後將朱、扶等人收押,並依貪汙、賭博、毒品等罪嫌將2人起訴;桃園地院歷經4年多審理後今天宣判,朱依貪污罪判處11年、賭博罪判處10月,應執行11年10月有期徒刑。另外扶男則無罪,本案還可上訴。

根據桃檢起訴書指出,50歲的朱定邦、52歲的扶修明於2016年間擔任信義警分局偵查佐期間,在2017年1月間,朱找來李姓、丁姓與郭姓3名友人,發現吳姓男子因賭博獲利甚豐,自稱黑道分子恐嚇吳男需給付60萬元,朱假意出面協調,事後朱獲得9萬元。後來朱利用警政聯網電腦系統查詢古姓男子身分,以此方式洩漏屬於國防以外機密消息。

同年3月,朱接獲賭場電話,聲稱吳姓女子因詐賭被抓求其幫忙營救,朱要脅恐嚇需給10萬元紅包,做為前往查緝賭場及救援遭妨害自由之吳女之代價。檢方還查出,朱與李姓、王姓、林姓、簡姓及2名劉姓友人,還有梁姓小舅子共同經營賭場,大玩麻將、天九牌及13支,朱抽頭3至5成。此外,朱還與李姓、謝姓友人向台北市中正二分局檢舉,桃園市某賭場內藏有槍械,警方當天搜索時,扶男偷偷將1把改造手槍放在賭場冰箱上讓警方當場查扣,檢方偵結依貪汙、賭博、恐嚇取財、洩密與偽造文書等罪嫌將朱、扶與其友人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審理此案逾4年,法官根據證人證詞、監聽譯文等證據,認定朱恐嚇取財、登入警政系統擅自查吳男叔叔個資還洩漏,假借營救吳女收取10萬元紅包、虛偽登載檢舉筆錄部分均有罪;法官審酌,朱為警察理應奉公守法、廉潔自持,犯後否認全數犯行,毫無悔意之犯後態度,審結依恐嚇、洩密、貪汙期約賄賂、偽造文書等罪,判處朱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另經營賭場依賭博罪判處10月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10月;至於栽槍部分,因證人說法不一,難以認定槍彈是2人放置,這部分判處2人無罪,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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